近日,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深圳市将围绕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目标,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基础支撑,助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创新信用监管机制,推进信用服务创新,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深圳不断加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和标准建设,相关工作取得显著成果。目前,深圳市已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信源单位已覆盖深圳全市行政单位与公用事业单位70多家,归集企业、自然人、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信用信息超过21亿条,实现“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全覆盖。通过建设深圳信用网一体化信用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公示涉企信用信息,平均每年访问量近两亿次,百度搜索量全国第一。2020年,该平台企业信用报告下载量达32.1万份。2020年12月底正式上线个人公共信用报告,截至2021年5月,查询总量共计23.8万次。
深圳全面推进信用立法工作,建立起信用约束规范化长效机制。目前,深圳已将信用奖惩措施应用于行政许可、评优表彰、资助奖励审批等业务办理环节,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任职两万余次,对经营异常名录商事主体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企业限制登记或备案54万次。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也逐渐完善。目前,深圳市已经在税务、工程等18个重点领域开展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其中,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了5个维度、63项指标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对全市223万家企业进行信用风险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有效提升了监管精度。
在此基础上,今年来,深圳市持续推动信用监管机制改革,着力健全信用应用机制,逐步构建起“法人+自然人”大诚信体系。其中包括,加快推进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更大范围开展“信易贷”,深化金融、电信等十大领域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领域核查主体信用记录,组织对全市已出台的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信用修复等措施进行清理规范,实现信用修复跨平台“一口受理、一网通办”,建立企业破产和退出状态公示制度等。
“这一系列工作的目的,就是要推动深圳市市场监管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先行示范打造信用建设深圳样板。”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下一步,深圳将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推动审批替代信用承诺的全领域应用,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加强信用承诺信息及信用承诺履约践诺情况信息的记录、归集和共享,实现信用承诺的标准化、自动化和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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