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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采购规范缺失 "父子店"垄断八年敛财过亿
2013-09-05 11:16:0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当前,国家和地方还没有出台针对校服的招投标法律和制度规范,各地各自为政,质量标准不一,监管主体不明确,致使校服采购招标乱象及“毒校服”事件的一再发生。

当前,国家和地方还没有出台针对校服的招投标法律和制度规范,各地各自为政,质量标准不一,监管主体不明确,致使校服采购招标乱象及“毒校服”事件的一再发生。

广东一“父子店”垄断校服采购八年

广东河源紫金县教育局副局长蔡志涛,主管教育后勤产业,其父所办企业通过当地招标“独家”垄断当地校服供应8年,家庭房产价值超千万元。日前,蔡志涛被撤职,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此案令校服市场寻租腐败链浮出水面。

记者赴当地调查了解到,紫金县校服采购供应实际上由蔡以“父子店 ” 的 形 式 垄 断8年 之 久 。 蔡 自1990年起任当地教育局勤工办主任,2008年升任副局长,一直主管全县校服采购和监督。

作为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本应遵守有关规定,采取回避原则,不可利用职务之便为直系亲属谋利。然而,据紫金县教育局勤工办主任林县文说,自2005年河源市对校服供应进行统一招标后,蔡志涛父亲开办的爱格乐制衣有限公司便成功“中标”,成为紫金县校服的指定供应商。八年来,独家垄断的局面一直未变。

紫金县约有中小学60多所,学生10.9万余人,各所学校的校服款式数量并不相同。根据当地物价局的规定,紫金县学生校服夏装为小学66元/套,中学76元/套;冬装小学79元/套,中学91元/套。记者在紫金县尔菘中学了解到,高一学生一入学需购买四套校服。

据当地相关人士测算,当地校服出厂价至多夏装30元,冬装50元。全县10.9万的学生,一年校服总收入大约3400万元,减去1600万的成本,可净赚1800万元,8年来这种“父子店”敛财过亿。

由于“老子生产,儿子监管”,当地校服的质量问题也长期受到质疑。记者发现,这些校服只简单标明了码数、紫金县教育局监制等字样,没有标明生产地址、面料成分、等级等信息。尔菘中学一名钟姓校长告诉记者,曾经有一批校服穿了一学期就掉色掉得很厉害。该校校服是由学生自主设计,生产厂商则是由教育局工勤办指定,学校方面并没有自主选择权。

而紫金县的学生家长近年来多次在当地社交网站“紫金论坛”、“河源论坛”等发帖反映,指出校服为无出厂日期、无生产地点、无合格证明的“三无”产品,新校服化学气味浓重,要求教育局检测学生校服甲醛、PH值等项目是否超标。

规范缺失致采购招标乱象频生

河源紫金校服质量问题并不是个案,今年2月初,上海抽查的校服中约有三成不合格,甚至还检出了致癌物质,出现问题的企业3年间4次抽查不合格,却还能继续生产。而在前不久,湖北省纪委向社会公布了武汉市江岸区育才第二小学滥订校服问题的查处情况。经调查,武汉育才二小存在变相强制购买校服、征订套数和频次过多等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国家和地方还没有针对校服的招投标法律和制度规范,各地各自为政,质量标准不一,监管主体不明确,致使校服采购招标乱象及“问题校服”事件一再发生。

第一,适用法律法规缺乏。

广州市教育装备中心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张聘辉说,目前针对校服的一些规定主要都是红头文件,没有规章及以上位阶的法规规范,广州市校服招标工作主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但校服招投标工作并不完全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这实际上对招标投标中领导干部回避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校服招投标实际操作中却难以监控。据一些负责校服招投标的基层工作人员反映,他们只能做到直接参与招标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与投标人没有利害关系,至于“上级领导是否会与竞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作为下属单位,我们无法获悉。这需要上级纪委的介入才有可能避免。”

而在对竞标单位的资质审查上,只是集中于对企业规模、设备、人员资质、生产水平、承担风险能力等基本审查,其他方面的审查难以涉及,因此如果没有检举举报的话,较难发现领导干部在管辖范围内利用职权之便的牟利行为。

其次,招标方式无规范滋生腐败空间。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校服采购上进行的招投标制度各地不尽相同。广州市采取了12个行政区独立招投标的方式,河源市紫金县采取了河源市市级招标,而上海等地则采取了以学校为主体,进行单独招标的方式。缺少招标规范给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腐败行为创造了空间。

国家教委1993年印发《关于加强城市中小学生穿学生装(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这是目前为止教育部专门规定校服问题的唯一一个文件,其中并未对校服招投标方式做出明确要求和规定。

2009年,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规定“校服的制作实行公开招标,尽可能降低费用。具体的招标办法由地级以上市教育、价格、财政、纠风部门制定”。然而,广东省目前各地也是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校服招投标规范。

第三,监管主体不明、监管手段缺乏。

一直以来,各地校服监管的部门不统一。紫金县教育局勤工办主任林县文说,按要求勤工办须对校服的价格和质量进行监管,但是勤工办实际上就他一个人,对于全县数量庞大的校服他根本没有条件和能力进行监管,“是中标单位生产的,就相信它是合格的。”

据广州市教育装备中心副主任刘炽贤介绍,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由教育装备中心统管,教育装备中心是教育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教育局后勤产业管理处就放在这个中心。但全国对校服管理的情况并不一样,有的放在勤工办,有的放在后勤办,有的放在后勤装备协会,有的放在勤装中心,其上级主管部门不尽相同,国家对此问题没有明确权责主体,造成管理和沟通上的困难。

第四,“价低者得”的招投标制度暗藏安全风险。

目前大多数地方的校服招标都遵循着“低价者得”原则,这往往让中标企业难以回本,只能以偷工减料或者以次充好办法来从中谋利。据了解,近年来棉花的价格从2.7万元/吨上涨至4万元/吨,加上人工成本的持续高涨,为维持利润水平,一些企业就打“材料”的主意,将成本转嫁到学生和家长身上,这是“毒校服”集中爆发的主要原因。

切断“灰色利益链”亟须政策支持

针对当前频发的校服采购招标乱象,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应通过建立适宜城乡的校服生产质量标准和定期招投标制度,确定一批相对稳定的具备资质的厂家,多部门联动监管,畅通社会投诉和意见反馈机制,切断校服采购可能产生的灰色利益链。

长期从事校服管理工作的刘炽贤、张聘辉等基层干部建议,首先应从国家层面制定统一的指导规范,明确各部门的权责和协作制度,有利于地方开展校服招投标工作,保障校服安全生产。

其次,中标价格需要综合考虑,改变“价低者得”的现状。刘炽贤说,目前广州有的区县采取中标单位的最低价,但更多的是采取中标单位的平均价。一味压低价格,没有考虑到生产成本和企业的合理利润,难保企业铤而走险,在原料和生产工艺上降低质量要求,最终影响到校服的质量安全。

第三,适当减低企业检测成本。由于校服生产过程中送检费用全部由企业承担,企业的负担加重,成本难以消化,最终转嫁给学生和家长。广州市龙格派服饰有限公司经理杨丽娟说,广州市对校服检验打了九五折的优惠,但是总体来说检测成本还是比较高,企业在履行安全生产的社会职责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检测费用的优惠扶持,协助企业共同做好校服质量把关的工作。(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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