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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面粉抽检不合格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2013-09-12 10:53:40 来源:羊城晚报网络版
昨日,广州市消委会发布米面制品比较试验结果。在抽检市场上销售的33批次米面制品中,金龙鱼面粉等四批次产品标签标注不合格。市消委会表示,食品标签标注不合格虽然不影响产品内在质量,但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安全权。

昨日,广州市消委会发布米面制品比较试验结果。在抽检市场上销售的33批次米面制品中,金龙鱼面粉等四批次产品标签标注不合格。市消委会表示,食品标签标注不合格虽然不影响产品内在质量,但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安全权。

据介绍,此次抽检依据相关国标主要针对重金属、食品添加剂、标签等17个项目进行比较试验。经检测,29批次达标,达标率为87.88%。不达标的四批次均是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剔除纯标签不达标的批次,样品内在质量达标率为100%。

不合格产品分别为:东莞益海嘉里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龙鱼面粉(多用途麦芯粉)和香满园纯正小麦香两款产品、展旺(杭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挂面麦香村牌关东细面和珠海溢兴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康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图型溢興金冠”牌通心粉,存在的问题均是产品标签净含量字符高度不符合要求。食品的标签虽然不直接影响产品的内在质量,但却是消费者获取食品信息的重要途径,若标签标识出现虚假、错漏、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会存在着对消费者的误导,也会直接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和安全权的侵害。造成标签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部分企业不熟悉或者不重视产品标签的标准规定。

对于存在的问题,东莞益海嘉里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珠海溢兴食品有限公司回复称已经对标签标注做出调整和改进,而展旺(杭州)食品有限公司则至今仍未有反馈。(羊城晚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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