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信用新闻 > 正文
分享到:
    
鸭肉做“羊肉串” 大连男子被判14年罚200万
2013-09-26 10:00:56 来源:东北新闻网
羊肉串、牛排串、鸡柳、骨肉相连,你能想到这些都是用鸭肉制成的吗?从2009年起,毕某用羊油对鸭肉进行调味,冒充羊肉串等出售,仅案发前的5个月,非法获利251余万元。毕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羊肉串、牛排串、鸡柳、骨肉相连,你能想到这些都是用鸭肉制成的吗?从2009年起,毕某用羊油对鸭肉进行调味,冒充羊肉串等出售,仅案发前的5个月,非法获利251余万元。毕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毕某今年35岁,2009年在大连高新区龙王塘镇大石洞村开办了大连天虹食品厂,后注册成立大连天虹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毕某的妻子聂淑青。

从2009年开始,毕某就用鸭肉冒充牛羊肉销售,2010年5月,毕某注册了大连冰青商贸有限公司,一个公司两块牌子,从大连肉类商品综合批发市场正大批发部购进的去皮鸭肉单据证实,自2011年11月到2012年3月,天虹公司和冰青公司共计购进102万多元的鸭肉原料。

毕某交代,首先他批发来鸭肉,用碎羊油、肉熬制羊油,后用羊油对鸭肉进行调味。结果鸭肉经过羊油浸泡,由此有膻味的“羊肉”就诞生了。用鸭肉做原料生产羊排串,并包装好后写明原料是鲜羊肉、鲜牛肉。

2012年3月20日,警方在大连天虹食品有限公司冷库提取并扣押成品牛排342箱、羊肉大串259箱、羊肉串1240串、冷冻鸭肉626坨、大袋羊油21袋、小袋羊油27袋、半成品牛排834.1公斤;在加工车间提取并扣押鸭肉255.88公斤。

中国检科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报告证实,毕某生产的牛排、羊肉串、羊排串均检出鸭源性成分。

2012年3月23日,毕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刑事拘留。

为查实本案,法院共询问了二十三名证人,所有证人均承认,受毕某指使,其所生产的所谓羊肉串、牛排串、鸡柳、骨肉相连等,均为鸭肉制作。

今年6月5日,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毕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毕某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毕某认为,其系单位犯罪行为,因此应减轻处罚;二审审理期间,毕某提供了沈阳某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沈阳某百货有限公司、沈阳某购物中心《商品返厂单》、大连旅顺供销大厦有限公司《返货单》,证实退货金额近18万元。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毕某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假,以假充真,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关于本案系单位犯罪的上诉理由,经查,上诉人毕某自案涉两公司设立起,即进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且以实施该犯罪为主要活动,依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当认定为自然人犯罪。

综合以上情况,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于志刚

相关新闻

大连特大注水猪案宣判

俩主犯被判9年6个月共处罚金406万元

昨日,记者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宣判一起特大注水猪肉案件,5名从犯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获10个月至7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俩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共计406万元。

江某、李某某、张某某、孔某某、徐某某等五人均为民工,自2011年11月起,五人受雇于孔某平、孔某金哥俩从事生猪屠宰生意,共给近千头活体猪注射沙丁胺醇、注水,然后屠宰加工成白条猪,运到大连双兴、长兴等批发市场销售。

沙丁胺醇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几乎无味。一家屠宰场从业人员介绍,过去远距离运猪,途中要设一定数量的中转站,主要是给猪喂食喂水,后来被不法者演变成给猪注水,为增加分量而不过早排泄使用沙丁胺醇进行保水,牟取不义之财。

上述人士称,给待宰生猪在灌水前注射沙丁胺醇,目的就是使生猪的毛细血管扩张破裂,使灌进去的水能充分吸收,同时注射的药物与猪的血管混合腐蚀猪的肌肉后产生一种不明胶状物,这种猪肉外观很干,刚宰出来时肌肉的颜色非常好看且非常粘,肌肉充盈较硬,但加工熟后肌肉萎缩发柴,脂肪面软,没有正常猪肉的香味。正常猪出肉率一般在73%左右,而经注射沙丁胺醇后灌水的生猪出肉率可达78%以上。也就是100公斤的生猪,可增加5公斤的分量。

畜牧专家称,将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强行向生猪体内灌入具有极大危害性,突出表现:一是降低猪肉保质期,经灌水的猪肉水分含量加大,致使猪肉保质期明显缩短;二是灌水一般附带灌药,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东北新闻网)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