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郑佩珊
新股发行节奏加快后,证监会的严查令也随之而来。
上周五(1月10日),有2只新股公告了最终的网下配售结果,分别是我武生物和新宝股份;巧合的是,就在上周五证监会例行通气会上,明确指出了要严查券商自主配售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 近期组织证券业协会和交易所开展检查。
在这个关键点上,我武生物和其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际大和无疑就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在我武生物的十九家入围申购者中,获配比例相差巨大,最高获配者获配比例达到100%,但一般获配人的获配比例只有3%左右。不仅如此,东吴证券资管计划有效报价100万股,却一股未获配。
上海一家券商的高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券商愿意向自己关系好的客户多进行配售本来并没有太大问题,但是,如果配售原则含糊不清的话,就难逃利益输送的嫌疑。”
最高、最低获配相差大
作为IPO重启后最先公布网下配售结果的新股,我武生物的最终配售结果令市场大跌眼镜。
我武生物的配售结果显示,其网上发行超额认购倍数为176倍,需要启动回拨机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40%的股票1010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0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
共有19名入围申购者参与505万股的配售,但最终的获配比例悬殊巨大,最高的获配比例达到100%,最低的获配比例为0%。
“难道这就是券商使用自主配售权的结果?”一名投资者与记者讨论时表示难以理解。根据我武生物的最终获配比例 (即最终配售股数/有效报价的申购数量)来看,高于平均配售比例的共有3家,按照获配比例排名来看,公募基金国联安-吾同-灵活配置分级7号获配比例为100%,个人投资者柳海彬获配比例为50%,宁波阿尔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获配比例为50%。
除去上述国联安外,所有的10家公募、社保基金的获配比例都为3.42%;而“最悲情”的两家申购者,东吴证券东吴汇利1号资管计划有效申报数量为100万股,最终获配数量为0股,获配比例为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有效申报数量为600万股,最终获配数量为20万股,获配比例仅为3.3%,获配比例还低于社保基金。
除此之外,其余的申购者获配比例都高于公募和社保基金。北京高林投资有限公司、个人投资者周国娣获配比例都为5%,兴业证券金麒麟5号集合资管计划、国泰多战略套利资产管理计划获配比例都为6.5%。
配售方案藏玄机
是什么依据让我武生物的配售结果出现如此巨大的悬殊?
我武生物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明确指出,“在进行股票配售过程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网下投资者的类型、此次申购意向、历史申购情况、资金规模、长期持股意愿、研究定价能力、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发行人长期业务合作情况等因素,确定给予有效报价投资者配售股票的数量。”
根据我武生物的配售方案,公司将入围申购者分为三类:战略合作投资者、紧密合作投资者、其他投资者。
其中,公司将优先配售给战略合作投资者,按有效报价的申购量给予其全部或不低于平均配售比率的部分股票配售;在完成前述配售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紧密合作投资者进行配售,按有效报价的申购量给予其不超过平均配售比率的部分股票配售;对于其他有效报价投资者,给予不高于前两者配售比率的股票配售或不予配售。
我武生物的平均配售比例=505万股/7600万股=6.64%,按照这一原则来看,公募基金国联安-吾同-灵活配置分级7号、个人投资者柳海彬、宁波阿尔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应该列为公司和保荐人的战略合作投资者。
北京高林投资有限公司、个人投资者周国娣、兴业证券金麒麟5号集合资管计划、国泰多战略套利资产管理计划可以列为紧密合作投资者,配售比例都低于平均配售比例;剩余的投资者似乎都符合其他投资者的身份,其获配比例都低于前两种投资者。
“按照配售原则来说,我武生物和海际大和并没有任何违反原则的情况出现。”上述上海券商的高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但配售规则背后的依据是什么,什么类型叫做战略投资者,如何成为战略投资者,这些获得高额配售的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存在怎么的合作?这些都是模糊的,可以操作的空间很大。”
记者经多方面查询,至今未获得个人投资者柳海彬、宁波阿尔法、北京高林、个人投资者周国娣等此前参与我武生物以及其主承销商具体项目的记录。我武生物称,上述投资者与主承销商的业务合作体现为以前参与新股、再融资申购;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合作;参与经济业务佣金贡献;认购主承销商发行的资管产品等。
“我希望公司至少能说明与这些所谓合作伙伴之间到底有哪些合作,”前述投资者向记者反映,“不然这就是公司自说自话。”
证监会下“严查令”
在上周五,证监会就下达了对券商自主配售的“严查令”。
上周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为促进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守法合规,贯彻过程监管、行为监管和事后问责的精神,针对市场反映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近期组织证券业协会和交易所开展检查。市场化改革不意味着放任自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该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提供招股书之外的发行人信息,切实做到依法披露,审慎定价,证监会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要严格遵守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交易所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得通过自主配售、向其他相关群体输入利益,要切实做到合规配售、依法定价。”邓舸补充道。
昨日(1月12日)晚间,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为进一步加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监管,证监会将对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同时将对网下报价投资者的报价过程进行抽查。主承销商允许不符合其事先公布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和配售的,中国证监会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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