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信用新闻 > 正文
分享到:
    
女子在美容院拔火罐被烧伤 告上法院获赔23万
2014-02-10 10:33:35 来源:北京晨报
因在美容院拔火罐时烧伤,张女士将美容院经营者李某和北京某科技公司告上法庭。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终审维持原判,张女士获赔残疾赔偿金、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3万余元。

因在美容院拔火罐时烧伤,张女士将美容院经营者李某和北京某科技公司告上法庭。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终审维持原判,张女士获赔残疾赔偿金、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3万余元。

2012年6月12日,张女士在被告经营的美容院拔火罐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当,不慎将整瓶酒精洒到张女士后背上,导致其被烧伤。后二被告支付了张女士在医院就诊的相关费用将近13万元。此后,张女士继续治疗并花费大量医疗费用。经司法鉴定,张女士伤残等级为十级。张女士后诉至法院索赔33万余元。

李某与科技公司愿意赔偿,但认为原告索赔额过高。一审判决后,李某及科技公司提出上诉,后市二中院维持原判。(北京晨报)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