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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合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 力挺小微企业
2015-01-27 09:22:3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中国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记者从保监会获悉,中国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是保监会等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重要举措,旨在引导保险行业加快发展信用保证保险,运用保险特有的融资增信功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强调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形成政策合力,给予从事小微企业经营和服务的保险公司在银保合作、征信系统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指导意见》强调了信用保证保险融资增信功能,明确了服务小微企业的重点领域、经营模式、产品创新等方面内容。
  《意见》明确,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保监会、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动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小微企业注册登记、生产经营、纳税缴费、劳动用工、用水用电等信息资料,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征信机构开放。试点放开经营小微企业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保险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意见》中指出,鼓励保险公司发挥专业化投资及风险管控的优势,投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专项债券及相关金融产品。鼓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探索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等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发展。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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