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去年10月交通部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望在今年5月正式颁布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网约车司机和车辆进入运营,规定了比较严格的条件,要求司机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经考核合格取得预约出租车汽车驾驶员类别的从业资格证;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需要取得出租汽车类别的《道路运输证》,等等。
从交通部制定《暂行办法》的初衷和征求意见的情况看,正式颁行的《暂行办法》,将保留对网约车司机和车辆规定的严格条件,至少不大可能作根本性改动。之所以规定这些严格条件,主要是为大幅提高司机和车辆进入网约车服务的门槛,加强对司机和车辆进入运营的审核和监管,强化对乘客人身财产安全和出行安全的保障。
近段时间,一些网约车平台不断闹出负面新闻,加剧了公众对网约车服务安全性的担忧。5月2日晚,深圳一名滴滴公司网约车司机涉嫌抢劫并杀害一名女乘客,嫌疑人潘某已被警方抓获。据查,涉案司机潘某是用真实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在顺风车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案发时其车辆牌照系临时伪造。4月初,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司机冯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去年7月21日凌晨,冯某通过打车软件接单,途中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对坐在后座的女乘客实施强奸并导致其受伤。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一些网约车平台缺乏应有的安全监督,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严重不足。为了与竞争对手抢占市场,一些网约车公司对司机驾龄、素质、车况等的要求一降再降。一个有私家车的司机不管有无足够驾驶经验或肇事记录,只要通过网络上传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相关材料(行驶证、交强险保单等),几分钟就能注册成为一名专车、顺风车司机。有的约车软件设计上存在漏洞,乘客通过约车平台不能看到完整车牌,导致实际乘坐车辆与之前预约车辆的“货不对板”,这些都造成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加入网约车平台的私家车基本上都是小、微型机动车,按照现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无使用年限,小型、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其他小型、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交通部即将颁行的《暂行办法》如果保留对网约车司机和车辆的严格规定,私家车加入网约车运营就需要变更车辆性质,报废年限就变成8年或更短,这将对网约车C2C模式构成巨大冲击。
有人说,网约车是共享经济时代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唯一的不足就是安全缺少保障。的确,一路野蛮生长的网约车行业,需要加以规范并及时弥补安全短版。希望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能为提高司机和车辆的进入门槛,加强对司机和车辆的审核监管,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提供一个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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