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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三位一体”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2017-10-27 08:51:01 来源:新华社新媒体专线
自2016年获批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后,河南省郑州市着力从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制入手,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红黑榜”公共信用信息运行平台,初步形成“守信一路绿灯,失信处处受限,诚信郑州建设方兴未艾”的社会诚信环境氛围。

自2016年获批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后,河南省郑州市着力从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制入手,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红黑榜”公共信用信息运行平台,初步形成“守信一路绿灯,失信处处受限,诚信郑州建设方兴未艾”的社会诚信环境氛围。

记者就郑州市探索形成独具特色的“三位一体”快速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格局的经验做法进行了调研,针对郑州市在试点中如何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建设方面取得的突破,获得的具体成效,推进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以及对全国的信用体系建设的借鉴意义等方面,采访了郑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跃华。

记者: 郑州市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如何,对城市的发展有何意义?

王跃华:郑州是河南省省会,地处中华腹地,史谓“天地之中”,古称“商都”,今为“绿城”。2016年4月,郑州获批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郑州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要求,本着“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的思路,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郑州市早在2003年就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十余年来不断的大胆探索和开拓创新,郑州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组织机构建立、信用法规制定、规范标准设定、信用数据库建设、信用系统研发、信用服务市场培育、政务信息公开、商务诚信建设等领域都取得了一定成绩,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格局。

记者:郑州独具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做法包括哪些方面?

王跃华:郑州市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信用建设方面的部署,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

主要做法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起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市人民政府以“五单一网”为抓手,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研究制定了《郑州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

二是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并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各级各部门政府网、政务微博、微信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目前,通过网络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17万余条,其中自然人行政许可信息86155条、法人行政许可信息22927条;自然人行政处罚信息18667条、法人行政处罚信息5313条。

三是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对各部门梳理出的356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及实施要素进行逐条逐项认定,初步编制了我市依申请行使行政职权事项目录清单,对16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条件、流程、环节、申请材料等要素进行了统一,建立了市县两级标准一致、协调联动的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实现了行政审批全过程的规范、透明,裁量准则的可操作、可监督。

四是不断推进政务服务创新。开展乡镇政务服务集成化试点,推动政务服务相关的事项向基层便民服务中心集中。目前,48项行政审批和民生服务事项已统一进驻该试点办事处。依据国务院各部委签署的联合奖惩备忘录,梳理形成了《郑州市守信联合激励清单》和《郑州市失信联合惩戒清单》。

五是注重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梳理民生主动服务事项的通知》,取消了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进一步提高了政务服务的工作效率。

 

其次,提高商务诚信水平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商务关系有效维护、商务运行成本有效降低、营商环境有效改善的基本条件,是各类商务主体可持续发展的生存之本。

郑州市政府注重加强市场领域、经济活动领域、金融领域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信用监管,各相关单位都围绕本行业本领域开展了很多基础性的工作。例如,市安监局建立了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建立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市房管局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全面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中介服务业信用分级评定管理制度;市国税局、地税局通过微信向纳税人公开了信用级别查询,与中国建设银行上街支行签订“银税互动”战略合作协议,以点带面的实行联合激励;市环保局实施“环保黑名单”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通过新闻媒介公开曝光;市卫计委实施了医疗机构和医师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记录公示;市交通委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行为实行计分制,进行信息化动态监管;市质检局建立了企业质量信息档案和失信黑名单机制,采集全市企业质量信息2万余条,提供质量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推动了郑州质量精神的树立;市工商局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和严重违法企业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方面进行限制和约束;市商务局下发了《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市建委也制定了《郑州市工程建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方案(2015-2017)》,对发生拖欠工程款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人,暂停其在郑承接工程或清出郑州建筑市场。

第三,社会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社会成员之间只有以诚相待、以信为本,才会形成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才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一是加强重点人群信用信息管理。郑州市政府在探索建立覆盖全市的自然人信用信息系统的同时,重点采集和记录律师类、公证类、仲裁类、司法鉴定类、鉴证类、会计类、评估类、认证类、代理类、经纪类、职业介绍类、咨询类、交易类等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

二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信用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了劳动用工备案、劳动用工违法行为等信息记录,建立了覆盖全市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诚信档案,探索实施了用人单位违法拖欠工资行为公示制度和诚信等级评价办法。

三是全面推广使用信用产品。在金融、交通、环保、住建、旅游、商务、民政、安监等领域,全面推行使用信用产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探索建立了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为诚信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化公共服务;市直相关部门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并在“信用郑州”网站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同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批将严重失信主体的信息推送至64家成员单位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四是注重搞好信用建设宣传教育。通过“信用郑州”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开展了“诚信郑州”主题宣传周活动,坚持每年举办两期“社会信用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教育,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教育格局,起到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示范引导作用,营造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

第四,司法公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前提,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

郑州市严格坚持依法办案,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规范执法尺度,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统一类案裁判的标准,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引导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促进量刑公平公正,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同时建立了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将执法人员徇私枉法、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等不良记录纳入档案,作为考核、奖惩、晋职晋级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并加强了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实施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司法相关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推进诚信规范执业。落实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规范了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作用,完善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实现了以监督促公平、促公正、促公信。

记者:请介绍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组织构架及运行状态?

王跃华:截至目前,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已达到64家,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对工作职责、会议制度、信息交流制度和调研督察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所有县(区)也都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社会信用服务中心。

信用法规制度也逐步健全,近年来先后颁布实施了《郑州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12号)《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郑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郑州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郑州市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的通知》《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和《郑州市信用信息共享指标目录(2017年版)》等一系列制度化文件,对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诚信社会氛围、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和长远战略意义。

2005年底,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初步搭建,2016年,根据郑州市的现状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对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该平台包括“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双公示系统”、“机构公示系统”、“异议处理系统”、“红黑榜”、“信用报告公示栏”等六大部分,初步实现了对信用信息征集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形成了互联互通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借助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建设“大数据+信用”体系,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7天双公示”制度,共向“信用河南”和“信用中国”网站推送信息18.2万余条;制定并完善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征集目录,信用数据库覆盖136类1180项企业信用指标;全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鼓励在行政事项中使用信用报告,连续9年在政府采购领域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完成了48家信用服务机构备案工作。

 

近年来,郑州市加强城市信用体系建设,不仅进一步提高了城市居民的文明诚信程度,也促进了城市的治理水平,激发了城市发展活力,更为郑州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提升了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度、美誉度。

记者:郑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哪些创新点和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王跃华: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早、发展较好,以诚信为价值内核的契约关系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一是“大数据+信用”战略有序推进。郑州市积极顺应时代发展趋势,以深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打造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商都”为抓手,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信用”的手段,加强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积极利用大数据提高政府服务能力,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已经成为郑州市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抓手。郑州市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贯彻落实“五单一网”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极大提高了行政审批的效率和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增强了政府运行的透明度。尤其是作为“五单一网”中“一网”的“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的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在线互动、效能监察等五大功能集于一体,实现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站式”网上办理。同时,郑州市利用“大数据+信用”的模式,建成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业务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并投入使用,积极制定符合未来商业发展方向的战略举措,引导和规范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初步建立。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联合激励、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结合行政管理权限,梳理形成了《郑州市守信联合激励清单》和《郑州市失信联合惩戒清单》,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参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部门提供失信惩戒及守信激励名单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动态更新,64家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员单位结合具体措施,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并依法向社会提供各类社会信用主体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形成了“以查询促使用、以使用促奖惩、以奖惩促建设”的新格局。

三是推行了诚信红黑名单发布制度,截至目前,在郑州日报、郑州信用网、郑州文明网、中原网等主流媒体发布诚信“红榜”信息近3万条,“黑榜”信息1.45万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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