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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将建扬尘治理“红黑榜” 定期通报排名靠后属地政府
2021-05-11 09:33:49 来源:成都商报
 8日,记者从成都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暨扬尘治理工作会议获悉,成都将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市)县属地政府扬尘工作定期开展考核评比排名活动,建立“红黑榜”制度,对排名较后的部门(政府) 定期通报,纳入相关绩效考核。

8日,记者从成都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暨扬尘治理工作会议获悉,成都将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市)县属地政府扬尘工作定期开展考核评比排名活动,建立“红黑榜”制度,对排名较后的部门(政府) 定期通报,纳入相关绩效考核。

着力源头整治,成都将落实必须规范打围、必须湿法作业、必须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等“十必须”以及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等“十不准”;同时严格落实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百”标准。

会议明确,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本辖区内扬尘治理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各街道(镇)具体负责排查辖区内扬尘污染源头,加强各类工地及运渣车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扬尘污染和运渣车违法行为实施查处等工作。市级相关部门是本行业、本部门扬尘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组织者,负责制定扬尘治理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此外,成都还会建立定期考核排名制度,明确排名指标,对建设施工单位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开展排名评分,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和企业约谈其责任人,限期责令停工整改;同时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市)县属地政府扬尘工作定期开展考核评比排名活动,建立“红黑榜”制度,对排名较后的部门(政府) 定期通报,纳入相关绩效考核。

成都还将建立问题清单,定期通报曝光突出问题,对不落实防尘降尘措施、产生扬尘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并纳入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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