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市交通执法支队积极谋划、多措并举,努力构建“信用监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闭环工作机制。
强化事中事后信用监管
制定出台《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以经营者信用等级和风险程度决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的基本原则,对社会关注度高、隐患多、信用差以及投诉多的检查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检查对象降低抽查比例,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制定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固定检查对象、范围、形式、频次、比例和时间,将道路危险货运运输和机动车维修环境保护列入市级部门联合抽查检查计划。
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
针对拒不配合海事现场检查,阻挠海事执法和发生违章、违法行为后拒绝接受或逃避处理的船舶,向省综合执法局申请录入“部局协同平台的重点跟踪船舶名录”,检查中发现“重点跟踪船舶”的,按规定实施详细安全检查,责令其尽快去被查处地的海事部门接受处理后回船籍港所属的省地方海事部门办理解除手续。针对货车超限超载违规行为,对运输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承运人引入联合惩戒机制,实行“一超四罚”;针对做出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逾期不履行的情况,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积极开展信用修复
为促进企业积极纠正失信行为,发挥信用管理对改过自新企业的正面激励作用,定期开展失信企业约谈,督促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严格审核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情况;建立“船员24小时服务超市”,提供学法免分及满分扣证后学法、考试等自助服务,为船员修复信用提供方便。
“信用监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闭环工作机制运行以来,有效震慑了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切实保障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失信率持续保持低位。今年以来,各业务条线已通过“双随机”方式检查企业134家次,发现存在隐患的企业104家次,查改问题281个,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7家次。其中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应急部门检查危货企业3家,联合生态环境、水务部门检查维修企业13家。共处理“一超四罚”案件17起,查处上报重点跟踪船舶2艘,解除主动到海事机构接受处理的重点跟踪船舶3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起。约谈失信企业17家次,指导审核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信用修复企业17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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