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日,《江苏省内河航道船舶过闸信用管理办法》生效。苏南运河船闸管理部门互认互通过闸船舶信用积分数据,实时共享交互船舶信用信息,从而让信用联合监管范畴覆盖到了京杭大运河江苏全域。
“这样一来,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汇水域信用监管就形成了体系。”镇江海事局局长张金宝说,诚信得到法治保障就有号召力,法治得到诚信支持生命力才持久。镇江海事局正是把这二者结合起来,研究确立“先交汇水域,再覆盖长江、运河两大水系,最后向全省推广的点、线、面三步走”工作目标,推动辖区协作建立船舶信用数据链,让信用之花开遍船头,让诚实守信成为船舶的一种荣誉和软实力,让信用管理成为水上交通安全的有力保障。
搭平台聚心聚力,打通信用监管合作通道
辖区越繁忙,越能体会到那种不服从管理的切肤之“痛”。长期坚守在六圩河口水域的征润州海事处海事监管科副科长胡丰明对此深有体会:“大船相对好管些,小船就有许多不守规矩的。”京杭运河与长江交汇水域航行内河船舶涉及进出南北两个运河口船舶、定易洲锚泊区和高资过驳区作业船舶,这里治理好了,整个辖区就都安静了。
怎么办?
镇江海事局领导班子下决心“刮骨疗毒”,为这些不守规矩的小船上笼套。他们从去年5月开始积极推动苏北航务管理处建立河口水域信用管理机制,让失信船舶不仅在长江寸步难行,就是要过闸也得分个先后。加上党建联盟在背后推动,一整套关于“信用管理”的创新机制就提上了日程。在江苏海事局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等上级机关的支持下,长江江苏段第一个“黄名单”船舶受到惩戒。接下来,镇江海事局又推动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借助软件公司开发信用软件,打造信用网络,逐渐形成了规范的信用合作机制。随后,镇江海事局“京杭运河与长江干线内河小型船舶信用管理平台成功纳入了镇江市年度信用管理创新项目,得到推广。
随着《江苏省内河航道船舶过闸信用管理办法》生效,镇江海事局有了信用推广的基础,结合信用江苏建设的持续推进,完整的水上信用体系现出雏形,并开始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金港分公司就是受益信用管理的一例,他们采取“一靠一签”方式与到港船舶签订承诺书447份,对船舶实施信用检查次数180次,其中有两艘未封舱的驳船,被责令当场整改。作为“信用圈”的深度参与者,镇江金港分公司总经理张延国深有体会:“人人讲信用,违规船舶不敢来,船舶违章越来越少了!”原本难以管控的小船开始守规矩、讲信用。
苏南运河船闸管理部门纳入长江干线与京杭运河内河船舶信用奖惩框架协议后,“主管单位层面议大事,职能部门抓落实”的信用管理协调会商机制顺势形成,多方聚力,形成船舶信用管理命运共同体。各主管单位以船舶具体“信用行为”为核心,对安全诚信公司、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等5项诚信行为以及船舶配员不足等11项失信行为实行精准区分,信用互认、差异化管理。
建库网交互共享,提升信用船舶感知水平
“在全要素‘水上大交管’信息平台框架下,融合信用管理、锚泊服务、港航调度等功能模块,将海事部门认定的信用船舶和运河管理部门评定的星级船舶在电子海图中予以标注,船舶一旦靠泊作业或申请锚泊,系统将自动汇聚整合、比对分析船舶信用数据信息,作出准确识别判断,初步实现对进入辖区的信用船舶的智能识别、智能研判、智能提醒。”一直负责推进网络建设的镇江海事局装备信息处副处长童强说。
任何信用,缺少大数据的支持只会是一座孤岛,要打破这一瓶颈,就必须全力推进平台信用共享,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信用共治,从而实现水上交通和谐。镇江海事局通过依托信用信息平台建立集成过闸船舶信用积分、信用星级等数据资源的库网,实时上传相关数据信息,实现各方互通共享。
“以前录入数据都是手工,一条一条录非常费时,搞不好还会出差错。现在不同了,通过共享数据直接导入平台,直接形成信用数据链。”镇江海事局督察处四级主办冯璐璐说。与苏南运河实现信用数据交互后,当月录取船舶信用数据就达1千多艘。不但实现了数据的实时共享,而且对失信船舶形成了有效震慑。
重应用差异管理,放大联合奖惩示范效应
“信用是一种无形的力量,也是无形的财富。”信用体系的推广应用,好处明明白白。对于各方认定的高积分或高星级船舶,提供优先过闸、优先安排靠离泊、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等激励措施;对于低积分或低星级船舶,实施到港必查、限制在辖区装卸货等惩罚措施,做到差异化管理。构建覆盖全省域内各条水系的联合惩戒网络,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全省域内信用船舶联合惩戒格局。
8月31日,“豫信阳货XXXX轮”因未按规定配备船员被镇江海事局认定为“黄名单”,并将失信数据通报至苏北航务管理处。根据双方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船舶信用级别互认与联合奖惩的通告》,苏北航务管理处在信用管理系统中扣除该轮信用积分50分,积分由原来的261降低至211分,为辖区树立了失信惩戒的典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扬州港务中心运营部主任林勇说。
与苏南运河信息互通以来,各主管单位交互船舶信用信息十分活跃。镇江海事局先后对6艘失信船舶,给予驳回锚泊申请;对18艘“黄名单”船舶,给予扣除信用积分。为了确保奖惩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各主管单位定期共同发布联合奖惩情况,畅通申诉渠道,提供信用修复通道,做到信息公开,阳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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