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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黑名单”不应止于游客
2017-06-14 08:41:13 来源:河南日报
旅游中不文明行为往往是综合作用的结果,既然将“游客不文明行为”扩展为“旅游不文明行为”,在执行中就应当一视同仁地约束游客和旅游从业者,尤其对这个市场里的强者,更需要强势约束;否则,强者违规没事,弱者不文明受罚,整个市场的文明秩序就很难建立起来。

国家旅游局6月9日通报称,四名不文明游客被列入“黑名单”。目前被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人数已有29名。其中,爬红军雕塑者被“拉黑”10年,期限最长。

游客因不文明行为被“拉黑”,不仅会影响未来旅游,还将影响到银行信贷、出境等,可谓因小失大、得不偿失。对那些不文明的游客来说,也是一记警钟。但笔者注意到,自2015年4月《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一年后,2016年5月国家旅游局发布《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已将“游客不文明行为”扩展为“旅游不文明行为”。

那么,旅游不文明“黑名单”就不应止于游客,还应该包括旅游从业者,其在经营管理和服务中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职业道德等,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影响,也应上“黑名单”。如果导游未尽到宣传引导职责,纵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或导游自身就有不文明的行为,或景区设施不完善、服务不到位,而最终的“苦果”却让游客独自来承担,显然不够公平。

旅游中不文明行为往往是综合作用的结果,既然将“游客不文明行为”扩展为“旅游不文明行为”,在执行中就应当一视同仁地约束游客和旅游从业者,尤其对这个市场里的强者,更需要强势约束;否则,强者违规没事,弱者不文明受罚,整个市场的文明秩序就很难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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