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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2017-12-08 09:00:35 来源:信用丽水建设领导小组
《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浙江省第一部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信用专项规划,是“十三五”时期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也是浙江省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继续保持信用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有力支撑。《规划》描绘了“十三五”时期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宏伟蓝图,对浙江省加快建立与现代治理体系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重要意义

《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浙江省第一部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信用专项规划,是“十三五”时期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也是浙江省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继续保持信用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有力支撑。《规划》描绘了“十三五”时期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宏伟蓝图,对浙江省加快建立与现代治理体系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思路

《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主要坚持六个结合:

一是坚持中央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改革要求与浙江“补短板”相结合;

二是坚持强化制度供给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

三是坚持浙江省信用建设继续走在前列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相结合;

四是坚持“十三五”信用规划与国家信用规划纲要相结合;

五是坚持推动经济发展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相结合;

六是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

三、指标体系

结合浙江省信用建设工作基础,《规划》在全国范围内首创提出了信用建设指标体系,以之引领今后一段时期的“信用浙江”建设。指标体系共由8项指标组成。其中,6项为约束性指标,2项为预期性指标。概括起来讲,就是实现“六个全覆盖、两个翻一番”。

(一)信用代码全覆盖。即浙江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赋予终身不变的唯一信用代码。

(二)“双公示”全覆盖。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自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县级(含)以上部门全覆盖。

(三)失信“黑名单”全覆盖。截至2015年底,有发改、公安消防、民政、地税、质量监督、旅游、国税、人民银行、法院、检察等10个部门单位发布失信“黑名单”信息,覆盖率为25%。到2020年末,浙江省要在40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实现全覆盖。

(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全覆盖。截至2015年底,完整率为70.3%。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6版)》,到2020年末,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完整率达到100%

(五)地方信用网站开通全覆盖。截至2015年底,开通率为31%。到2020年末,实现各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全部建立信用网站(专栏)。

(六)“信用浙江”客户端使用全覆盖。截至2015年底,开通率为15%。到2020年末,实现省级部门、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组成部门全部开通客户端用户并查询应用。

(七)公共信用信息年查询量翻一番。2015年,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查询量为2177.6万次,至2020年力争达4500万次以上,预计年均增长15%以上。

(八)信用服务业营业收入翻一番。2015年,浙江省信用服务业营业收入47.2亿元,至2020年力争超过100亿元,预计年均增长16%左右。

四、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6章,分别是规划背景、总体要求、重点领域、运行机制、重点工程、保障措施。

(一)规划背景。总结浙江省“十二五”信用建设经验及存在问题,分析“十三五”信用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二)总体要求。明确浙江省信用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三)重点领域。对应国家信用规划纲要,结合浙江省实际,明确了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四大重点领域的32项具体建设任务。

(四)运行机制。着力构建五大运行机制:

一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制,公民、法人和组织赋予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二是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机制,国家、省市平台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等;

三是信用信息应用机制,发展信用服务业,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推广应用信用产品;

四是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完善“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强化联合奖惩;

五是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宣传机制,全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重点工程。提出了七大重点工程:

一是综合创新示范工程。包括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创建(杭州、温州、台州、义乌)、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创建、国家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组织开展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

二是信用标准体系建设工程。编制信用信息采集、存储、共享、公开、应用和信用评价、信用分类管理等标准。

三是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以信用为切入点,带动形成政策、资源合力,优化小微企业和农村创新创业发展环境。

四是征信机构培育工程。积极培育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构建公共征信机构和民营征信机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多层次征信市场体系。

五是发展改革领域应用示范工程。浙江省发改系统率先开展信用产品应用示范。

六是信用地理信息工程。依托政务云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挖掘分析技术,融合地理信息、信用信息,构建可视化、智能化公共信用产品体系。

七是社会信用满意度评估工程。建立信用满意度评估制度,引入和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客观衡量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

(六)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法制、组织、政策、人才、资金等5个方面,旨在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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