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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蜂窝被“捅”,戳中诚信建设的“痛点”
2018-11-01 09:13:3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从顶层设计看,近年来中国把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强了促进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

一篇名为《估值175亿的旅游独角兽,是一座僵尸和水军构成的鬼城?》的自媒体文章,近日将旅游服务平台马蜂窝推向了风口浪尖。这起涉及水军、造假、投资暗战的“罗生门”事件,目前仍在持续发酵,谁是谁非尚不能妄下定论,但无法否认的是,它再一次戳中了诚信建设的“痛点”。

互联网领域数据造假可谓“老大难”问题,甚至有人称其已成为腐蚀互联网健康的“癌细胞”。据报道,2017年全年有12部影视剧点击量破百亿,其中最高的一部播放量甚至达457.9亿次。很多影视作品的“大”数据远超全球人口总数,使得不少网友调侃说“中国8亿网民已然不够用了”“全球人口凑不足一部剧的点击量”。更令人震惊的是,这种造假逐步渗透到求真务实的学术界,昨有韩春雨实验造假,今有清华大学论文造假,更有外国期刊《肿瘤生物学》对中国学者的107篇论文集体撤稿事件。造假的“顽疾”,真的无药可医吗?非也。

从顶层设计看,近年来中国把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强了促进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

从具体领域看,政府正在加大对造假行为的惩处力度。例如,在政务领域,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的统计督查,瞄准了统计数据特别是经济数据注水造假现象。在科研领域,诚信建设的各方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明确,让科研诚信建设有了准绳。在商业领域,监管力度也大大增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即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这里“编造用户评价”如何界定,用户评价是否具有知识产权,而对于大量复制数据、点评造假等新现象应该如何处置,都需要更细化的相关实施细则来明确。从这个意义上说,马蜂窝事件的走向将如何影响我们在数据领域的相关立法工作,值得进一步观察。

新技术本身是“双刃剑”,它可以是利器,也可以成为凶器。层出不穷的互联网数据造假事件,折射出的是新生代在摩尔定律的冲击下,商战的游戏规则从过去的“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演变为“快鱼吃慢鱼”。在你追我赶、勇当第一的残酷竞争中,有的企业难免背弃初心,践踏诚信底线,触犯法律高压线,从而走下神坛。无论中外,都不乏类似案例。2001年,世界上最大的电力、天然气以及电讯公司之一——美国安然公司因财务造假丑闻被曝光,最终走向破产。同时,协助造假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处妨碍司法公正罪后宣告破产,这家事务所尽管有89年辉煌历史,但也只能成为过去,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因此变成了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如今,一些企业不要自以为可以滥用新技术,赢得对手,欺骗消费者,一旦造假行为公之于众,等待造假者的必然是走向衰败的命运。如果说“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那么企业无信则必败!

无论技术手段升级换代到何种程度,诚信都应该是基本底线。希望对马蜂窝事件的关注成为一个新的起点,强化全社会诚信意识,树立正确价值导向,让“中国制造”成为“中国品牌”的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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