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国家税务总局在打击税收漏洞问题上动作频频。日前发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此前执行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公布标准、信息公布内容、信用修复、案件撤出等规定进行了修改,修改后,因欠缴税款列入“黑名单”的门槛从100万元以上降至10万元以上。新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具体而言,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税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即被列入“黑名单”。另外“黑名单”公布时限由2年延长为3年。税务系统人士指出,“黑名单”案件纳入门槛降低,有利于更有效地惩戒税收违法失信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新办法的修订也说明了国家税收征管的精细化、准确化程度大大提高。“尤其是在推进依法治国和改善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大家在谈到税收公平的话,一定是要在大家都交税的基础上来谈。把该减的税减下来,而该交也得如数交上,只有在这个基础上,通过降税率或提升税收质量等方式,整个税收环境才能得到提升。”
国家税务总局方面还表示,《办法》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修改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主要考虑本《办法》是对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戒的重要制度,增加“失信”二字更能体现这一特点,同时各部门的“黑名单”制度多采用“失信”表述,修改后更为统一,便于部门衔接。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数据显示,10月新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企业730家,退出3家。依据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将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
同时,《办法》还将走逃(失联)企业纳入公布范围,即把 “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的”明确作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之一,包括税务局稽查局作出行政决定前已经走逃(失联),以及税务局稽查局作出行政决定后走逃(失联)的。
而对于纳入“黑名单”的当事人,《办法》指出,将依法采取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限制出境等四方面惩戒措施。据了解,当事人被评为D级后,将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同时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不过,惩戒并非最终目的。《办法》规定,对于未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走逃(失联)案件,经税务机关查证处理,进行公告30日后纳入公布范围。国家税务总局方面表示,30日的公告期给走逃(失联)企业自我纠正、接受税务机关处理以及异议申诉的时间,有利于引导纳税人遵从,也保障了纳税人的权利。
- 内蒙古将专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 2018/12/06
- 江苏连云港:电商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在案 2018/12/06
- 国家发改委等29部委: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2018/12/06
- 银保监会: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2018/12/06
- 人社部公布2018年第三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 2018/12/06
- 第七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暨互联网+...
- 中国商务信用联盟成立大会暨商务信用建...
- 聚焦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指导意见
- 信用助力慈善还需法治护航
- 国富泰邀您乘坐G2017高铁 201...
- “诚信春运”:让回家的路更加温暖
- 聚焦2017电商诚信新进程
- 2017中国商业特许经营信用体系建设...
- 第六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成功在京召...
- 公务员诚信建设 直接影响政府公信力
- 共享单车火爆的背后 折射出诚信的隐患
- 社会惩戒到底有多严?诚信体系建设体现...
- 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会成功召开。
- 国富泰与您共建"诚信之壤"
- “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启动大会暨中国盐...
- 第五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 暨“互联...
- 电商“双11 ”有诚信才有未来
- 我国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倒逼企业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