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者不得录用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该草案明确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二、信用中国网站公布10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及公告情况说明
11月1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10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及公告情况说明。10月份,相关部门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失信黑名单信息新增207,165条,涉及失信主体178,497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32,222家,自然人146,275人。10月份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104,519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28,245家,自然人76,274人。主要分布在法院执行、市场监管、进出口、税收征管、涉金融、农民工权益等重点领域。
11月2日,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首次公布了金融机构评级结果。评级结果分为1至10级,级别越高表示机构风险越大。评级结果显示,3969家银行机构中,评级结果为1至2级的76家,占比1.91%;3至7级的3473家,占比87.5%;8至10级的420家,占比10.58%,多数为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358家非银金融机构结果为2至3级的35家,占比9.8%;4至6级的236家,占比65.9%;7至9级的86家,占比24.1%。
四、中国证监会启动信用保护工具试点工作
11月2日,为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以市场化方式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证监会组织交易所债券市场启动了信用保护工具试点工作,探索通过信用增进工具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试点首批推出了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四单民营企业信用保护合约。
五、《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发布
11月2日,为进一步加强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的公告,对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实行个人信用记录,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记录有关要求。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六、多部门印发《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11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机构联合签署《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包括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及项目的承担人员、评估人员、评审专家,科研服务人员和科学技术奖候选人、获奖人、提名人等自然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全国学会等法人机构列入联合惩戒对象。惩戒方式上,依据相关责任主体失信行为严重程度,采取一项或多项惩戒措施。
七、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
11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进一步惩戒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税务机关将依照本办法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
八、《司法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公证当事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11月7日,为加快公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完善违法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司法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有关司局研究起草了《司法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公证当事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九、国家版权局:15家短视频平台下架侵权盗版作品57万部
11月7日,国家版权局通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目前,15家重点短视频平台共下架删除各类涉嫌侵权盗版短视频作品57万部。此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嫌侵权盗版的违规账号,并采取封禁账号、停止分发、扣分禁言等措施对网络盗版予以清理。
十、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
1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要求针对我国营商环境仍存在的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
十一、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分论坛“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在乌镇举行
11月8日,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分论坛“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在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旨在交流互鉴、完善法治,共同防范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犯罪,打造安全可靠的数据生态环境,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更好地保障世界各国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
十二、阿里巴巴等22家企业联合成立浙江省电商失信惩戒联盟
11月8日,阿里巴巴、网易考拉、云集、美团、顺丰等22家电商和物流企业联合发起成立浙江省电子商务失信惩戒联盟。今后联盟将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日常工作机制,采取联合行动,对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十三、住建部重拳治理房地产市场失信行为
11月9日,据光明日报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大房地产市场失信行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进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截至目前,住建部已会同相关部门在30个重点城市先行部署,重点打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等失信行为。排查化解购房矛盾纠纷,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了两批共计40家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
十四、国务院开展专项清欠行动 严重拖欠民企账款将入失信“黑名单”
11月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抓紧开展专项清欠行动,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为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会议明确要求,凡有拖欠问题的都要建立台账,对欠款“限时清零”;对于严重拖欠的要列入失信“黑名单”,严厉惩戒问责;对地方、部门拖欠不还的,中央财政要采取扣转其在国库存款或相应减少转移支付等措施清欠;大力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严禁发生新的欠款。此次专项清欠行动将由国办牵头督办,
十五、中央网信办专项行动处置近万自媒体账号
11月13日,中央网信办发布消息称其会同有关部门,针对自媒体账号存在的一系列乱象问题,开展了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自10月20日起,已依法依规全网处置9800多个自媒体账号。这些账号大部分开设在微信微博平台,其中一些同时开设在今日头条、百度、搜狐、凤凰、UC等平台。
十六、人社部就《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11月13日,为了优化社会保险服务,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了《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
十七、国家发改委:“约谈 通报 降级”三措施惩戒失信政府机构初见成效
1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自2017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失信政府机构,重点采取了约谈、通报、降级这三方面惩戒措施。目前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共清理拖欠资金33.1亿元。
十八、我国共享住宿领域首个行业自律标准发布
11月15日,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在京发布了我国共享住宿领域首个行业自律标准《共享住宿服务规范》。《规范》针对城市民宿社区关系、入住身份核实登记、房源信息审核机制、卫生服务标准、用户信息保护体系等作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还强调了建立黑名单共享机制,24小时投诉处理机制等内容。
十九、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开展信用APP观摩活动
11 月 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信用APP观摩活动的通知》。通知显示,活动将于2019年4月举行,通过组织该活动,充分展示地方各级政府、各类市场主体在不同信用应用场景的建设成效和创新经验,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各类市场主体以移动终端和新媒体为载体,促进信用信息的开发应用支撑交通、环保、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创新发展,培育公民知信、用信、守信的诚信意识。
二十、京津冀将开展守信联合激励试点
11月17日,京津冀全国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天津市信息中心召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京津冀全国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工作行动方案(2019-2020年)》。京津冀三地将建立试点工作机制,推进重点领域跨区域守信联合激励,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为核心,联手打造“信用京津冀”品牌,为其他区域守信联合激励提供借鉴。
二十一、北京:养老机构欺老虐老等行为将列入黑名单
11月20日,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如存在欺老虐老行为、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违规开展金融活动、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将录入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档案以及黑名单。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以及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事故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禁入养老服务行业等措施。
二十二、中国足协:坚决打击阴阳合同,建设诚信透明职业联赛
11月21日,新华社播发消息称,中国足协向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下发多份关于财务监管措施的文件,征求各俱乐部意见。此举意在降低俱乐部成本,打击金元足球,建立合理的俱乐部薪酬体系,促进联赛健康发展。针对职业联赛中个别俱乐部出现的“阴阳合同”逃避监管情况,相关人士表示,已经研究和完善了相关政策和措施,例如加强对俱乐部和球员的教育宣传,签署诚信承诺书,与税务部门配合,要求俱乐部与球员签订税前工作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税。
二十三、我国将严查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
11月2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发布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回头看”聚焦三个重点领域:对于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协助参保人员套取医保基金、虚记或多记医疗服务费用等行为;对于零售药店,重点查处串换药品,刷卡套取基金等行为;对于参保人员,重点查处通过票据作假骗取基金等行为。
二十四、宁吉喆:开展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11月21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题为《开展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的署名文章,就如何聚焦重点、开展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以及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等议题展开了深入详实的论述。
二十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深化中小企业贷款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11月22日,为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融资优势,推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深化中小企业贷款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合作开展融资平台建设,合作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合作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合作开展多层次、专业化和宽领域的培训和交流,建立多层次的合作机制。
二十六、7部门将专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
11月22日,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七、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8年年会在京召开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8年年会在北京召开。截至目前,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先后正式发布了社会信用国家标准45项,已立项在研的社会信用国家标准3项,正在申报立项的社会信用国家标准27项,涵盖基础通用标准、公共信用标准、质量信用标准、企业信用标准、电子商务信用标准、信用信息共享标准等,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标准化支撑。
二十八、三部门合力推动各地加快校外培训机构整改进度
11月26日,新华社播发消息称,为推动各地尽快完成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针对各地执法力量不足、监管手段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推动各地加快校外培训机构整改进度。
二十九、涉天然气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公示
11月27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信息显示,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和相关大数据机构,按照公益性、综合性原则,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大数据技术,对全国28000余家涉天然气企业(包括供气企业、城镇燃气企业、管道运输企业、燃气辅助企业、燃气供销企业、燃气批发零售企业和其他涉天然气企业)开展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根据2018年第1期试评价结果,共计评出“优”级企业85家、“良”级企业12718家、“中”级企业15261家、“差”级企业216家。
三十、国家广电总局亮剑“炒星乱象” 对收视造假加大惩戒力度
11月2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京召开全国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会议强调,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文艺工作应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价值引导,纠正错误价值观念。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聂辰席在会议上表示,要加大对追星炒星、泛娱乐化、高价片酬、收视造假的惩戒力度。
三十一、中办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强调干部人事档案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1月28日,新华社播发消息称,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该《条例》第三条指出,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
三十二、海关总署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11月28日,为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关检业务深度融合,整合优化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海关总署发布2018年第177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配套执行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含通用标准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单项标准)、2018年第178号公告——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三十三、两高就恶意透支信用卡量刑作出新的司法解释
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指明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即为刑法规定的“恶意透支”。根据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数额大小,认定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类,本司法解释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十四、工信部:三季度受理涉嫌通讯诈骗举报1.4万余件
11月28日,工信部发布2018年第三季度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监管情况通报。通报指出,三季度,受理涉嫌通讯信息诈骗用户举报1.4万余件次,环比下降4.9%。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总体态势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网络运行安全问题突出;二是工业互联网安全风险需引起重视;三是通讯信息诈骗治理态势总体平稳。
三十五、多部门印发《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1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央行、人社部等2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明确规定,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企事业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将会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和医疗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列入联合惩戒对象。用人单位拒不缴纳社保费、未如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骗保等9种等行为将遭到32项联合惩戒。
三十六、国家发改委发布第九批涉金融领域黑名单
11月29日,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涉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第九批涉金融领域黑名单。本次名单包括严重债务失信人43名、非法集资企业(失信机构)39家、非法集资个人147名、其他严重违法名单(自然人)146名、恶意逃废债借款人(企业)25家。
三十七、中央宣传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诚信之星”
11月30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诚信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不断深化诚信宣传教育,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改委在北京公开发布“诚信之星”先进事迹。吴松航、蔺发儒、丁山华、毛师花、崔万志、王长义王长信兄弟、万其珍、刘萌刚、廖良开和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等个人和单位获评“诚信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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