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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管、通关便利:国常会打出高水平开放“组合拳”
2019-06-17 09:35:02 来源:央广网
最新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三项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关便利化和进出口多元化,主题各不相同其实却有一个共同目的,即推动高水平开放、实现经济平稳运行。

最新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三项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关便利化和进出口多元化,主题各不相同其实却有一个共同目的,即推动高水平开放、实现经济平稳运行。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决定进一步推进通关便利化,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要求更大力度对外开放,促进进出口多元化发展。

这次国常会是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多项任务的进一步细化。

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我国有上亿市场主体,而且还在不断增加。把市场主体的活跃度保持住、提上去,是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关键所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下硬功夫打造好发展软环境。其中一项任务就是要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

此外,他还要求,进一步拓展开放领域、优化开放布局,继续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改革全面深化。而“促进外贸稳中提质”的具体做法就包括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和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以推进通关便利化和促进进出口多元化发展来实现高水平开放,其意图是显见的。为什么说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也有同样用意?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主要业务应用率今年达到100%

总体来看,面对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中美贸易摩擦,我国外贸运行仍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提质。

海关统计显示,今年前5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2.1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4.1%。其中,出口6.5万亿元,增长6.1%;进口5.6万亿元,增长1.8%。

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前4个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6.4%,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国常会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通关便利化,取得明显成效。截至今年5月,进口和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已提前实现比2017年压缩一半的目标,通关成本显著降低。

可以说,口岸营商环境的优化是此前一段时间我国外贸运行稳定,对冲了外部环境影响的重要原因。

下一步,会议指出,要按照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要求,一是继续简化一体化通关流程,实施进口概要申报、完整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大幅压缩通关时间。年底前做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主要业务应用率达到100%。

二是进一步简化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年底前对除安全保密等特殊情况外的监管证件,提前一年全部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

三是各地要抓紧公布口岸经营服务企业操作时限标准,提高口岸作业效率。强化口岸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落实降费措施,兑现承诺,强化责任,并依法查处垄断收费行为。

外贸运行虽稳但仍有值得深谋之处。例如尽管总体份额在下降,但我国货物出口仍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

从今年前5个月的情况看,欧盟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欧贸易总值1.9万亿元,增长11.7%。东盟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与东盟贸易总值为1.63万亿元,增长9.4%。美国为我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中美贸易总值为1.42万亿元,下降9.6%,占我外贸总值的11.7%。

同期,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3.49万亿元,增长9%,高出全国整体增速4.9个百分点,占我外贸总值的28.8%,比重提升1.3个百分点。

国常会指出,以企业为主体,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有利于促进外贸稳中提质和经济平稳运行。

因此,要积极推进同更多国家商签高标准自贸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研究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鼓励企业完善国际营销网络,推动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产品出口。积极增加进口。促进进出口平衡稳定健康发展。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驾驭全球化新格局的迫切要求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信用监管”,要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标志着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正式确立。

国常会这样阐释“信用监管”的重要性:信用是市场主体安身立命之本。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要坚持不懈,公正监管必须落实到位,只有管得好才能放得开。加强信用监管是基础,是健全市场体系的关键,可以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未来,信用监管如何发挥长效机制,国常会提出了三条具体要求。

一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依法依规建立权威、统一、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依法互通共享,打破部门垄断和信息“孤岛”。对能共享的信息不得要求市场主体重复提供。推广信用承诺制,对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应予即时办理。

二要用好失信联合惩戒这把“利剑”。规范认定并设立市场主体信用“黑名单”,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对失信主体要坚决依法依规惩治直至逐出市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市场主体信用情况确定合理的分类抽查比例和频次。

三要推进“互联网+监管”,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失信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肃查处违规泄露、篡改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等行为。

那么,为什么说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对于高质量开放有重要意义?

事实上,两个陌生人更便捷有效地开展合作和交易,需要一套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更通俗地讲,你有好的信用记录,就更容易获得对方的信任和合作机会。反之,对于已公布的全国经营异常名录上的500多万户实有市场主体,人们总是会在合作前打上深深的问号。

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在跨境贸易中,也就意味着降低了非关税壁垒。

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对跨境贸易的意义,早前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有更加全面的解释。

上述纲要指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深化国际合作与交往,树立国际品牌和声誉,降低对外交易成本,提升国家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必要条件,是推动建立客观、公正、合理、平衡的国际信用评级体系,适应全球化新形势,驾驭全球化新格局的迫切要求。

可见,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机制、推进通关便利化和促进进出口多元化发展是此次国常会上就高水平对外开放打出的“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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