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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8月1日起施行
2021-07-20 10:26:53 来源:红网
为加快推进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测绘资质单位诚信自律,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保障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近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为加快推进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测绘资质单位诚信自律,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保障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近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办法》明确,测绘资质单位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

根据《办法》,测绘资质单位信用信息年度基础分值为80分,有良好信息的予以加分,有不良信息的予以减分。信用等级分为四个等级,即A级(优秀)、B级(良好)、C级(一般)、D级(不合格)。信用分≥90为A级,75≤信用分<90为B级,60≤信用分<75为C级,信用分低于60为D级。

《办法》明确,测绘资质单位在从事测绘活动中,因泄露国家秘密被国家安全机关查处;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受到除警告、罚款以外其他行政处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认定为D级信用单位。

对A级信用测绘资质单位,在以下方面给予鼓励:降低“双随机、一公开”测绘资质巡查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检频率;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评优评奖活动中,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其他应当予以鼓励的措施。

对D级信用测绘资质单位,在以下方面给予处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取的惩戒性措施;不允许参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评优评奖活动;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测绘资质巡查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检频率。

《办法》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资金扶持、公共资源交易、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应查询测绘资质单位的信用档案,依法采取激励或惩戒措施。

为保障《办法》实施,《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近日正式印发。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分工、主要流程、相关要求。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每季度对填报的信用信息进行评定计分,第四季度根据计分情况确定年度信用等级。每年3月1日前,通过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和省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上年度信用等级信息。

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承担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信息管理中的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复核市州局对测绘资质单位信用评价情况等工作。各市州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征集、报送、评价、管理和应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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