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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未来5年 推动“信用+金融+产业+农户”现代农村金融体系
2021-10-29 09:18:12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政策有效衔接、优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三农”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等9大重点工作27项具体举措,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政策有效衔接、优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三农”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等9大重点工作27项具体举措,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实施意见》明确,未来5年,推动金融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信用评价体系、风险管理体系“三个体系”,推动金融支农服务与财政支农政策协调联动、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协调联动、基层金融机构与基层党组织“双基”联动,形成服务有平台、信用能评估、风险可把控的“信用+金融+产业+农户”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在过渡期内,保持主要金融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规范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政策要点,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信贷需求,有效防控信贷风险。以乡镇为单位建立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主责任银行制度,精准支持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加大对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资源倾斜,支持重点帮扶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等提升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持续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普惠金融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县(市、区)、乡、村三级金融服务架构,进一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持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推进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评定工作,进一步完善主办银行制度,建立信用评级与授信投放挂钩机制,优化完善“631”评级授信模型。

《实施意见》提出,优化融资担保体系,提升保险保障能力,探索“农业保险+”模式,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量身打造人身健康保险和优势特色产业保险,提升保险助力乡村治理能力,搭建多层次保障体系。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支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对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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