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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质监局在10大领域创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2013-05-10 14:25:26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近日,云南昆明市质监局正式启动了“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通过推进自我承诺,逐步完善诚信计量运行机制,推动诚实守信社会风气的形成,使全市人民群众从中得益受惠。

(记者傅小冰)近日,云南昆明市质监局正式启动了“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通过推进自我承诺,逐步完善诚信计量运行机制,推动诚实守信社会风气的形成,使全市人民群众从中得益受惠。

昆明市质监局以深入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活动为契机,发挥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的示范作用,以树立良好的商业服务业诚信形象为重点,努力打造诚信计量示范工作的窗口单位,共铸诚信品牌,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和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创造良好氛围。年内将在全市加油站、集贸市场、超市、眼镜店、医疗机构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10大领域创建15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该局要求创建单位认真学习计量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经营范围自觉执行;建立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计量工作;创建单位在经营范围活动中使用的记录、包装、说明书等,都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创建单位应根据经营范围的需要配备数量与准确度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建立计量器具台账;经营活动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登记造册,按规定执行强制检定,受检率和检定合格率均达100%;对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实施标志管理;创建单位销售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必须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组织创建单位建立诚信计量承诺制度,公开向消费者做出诚信计量承诺。

该局负责人表示,将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具体情况,创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的目的、意义、要求、标准等,通过多种形式传递至目标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同时开展调查摸底,由创建单位对其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登记造册,制定或完善计量管理制度、申报检定计量器具、进行自查自纠,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完成诚信计量承诺并对社会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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