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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亭出席《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贯彻落实座谈会
2014-10-11 13:55:55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门户网站
国家工商总局9月29日在广州召开部分省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贯彻落实座谈会,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在会上指出,要按照王勇国务委员、张茅局长在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国家工商总局9月29日在广州召开部分省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贯彻落实座谈会,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在会上指出,要按照王勇国务委员、张茅局长在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座谈会上,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9省区工商局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准备情况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刘玉亭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指出,9省区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做了认真的准备,工作各有特色,为《条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值得充分肯定,可以相互学习借鉴。

刘玉亭强调,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就要深刻领会《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理解《条例》有三点必须把握好,一是《条例》实施后,企业由以前对政府监管部门负责变为对社会负责,政府监管部门在对企业实施管理的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要把以前企业碎片化的信息相对集中起来,归集到企业名下,特别是在信息化社会和大数据时代,信息的归集整合尤为重要;三是要注意推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四位一体新的监管机制。

刘玉亭指出,年报公示、抽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实施救济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四个重要环节,每一项都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其中,年报公示是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也是首先要做好的工作,年报公示做不好,其他几项工作就失去了基础。在贯彻实施《条例》的过程中,各地要帮助指导企业做好年报和信息即时公示,科学、公平、规范进行抽查,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实施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和救济渠道。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于《条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分门别类,集思广益,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研究,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梳理,及时发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问题。国庆节后,总局将派工作组,到各省区市对《条例》贯彻落实中的问题进行答疑、讲解,确保《条例》理解到位、执行到位。

刘玉亭强调,贯彻实施《条例》,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提高干部素质,树立大数据监管理念,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充实公示的企业信息,做到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更好地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商业轨迹,加强市场监管。

总局外资局、个体司、经济信息中心等司局和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国家工商总局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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