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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实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类监管
2014-12-08 11:32:11 来源:江海明珠网
 近日,我省出台《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办法》,用人单位有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将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黄名单”或“黑名单”,失信老板最长将面临7年的失信…

近日,我省出台《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办法》,用人单位有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将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黄名单”或“黑名单”,失信老板最长将面临7年的失信…

近日,我省出台《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办法》,用人单位有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将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黄名单”或“黑名单”,失信老板最长将面临7年的失信惩戒登记。目前,南通已全面实施这一办法。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用人单位,是分类监管的主要对象。根据用人单位用工行为遵章守法程度,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类。

用人单位近两年内都没有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可定为A类单位,享受次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免检通过、免于社会保险稽核;在参加评比表彰、公司上市审核时,劳动监察部门可为其出具守法诚信证明。

一旦用人单位近两年内有严重失信行为,将被定为信用最差的E类单位,E类单位是各类专项检查重点单位,每年将进行3次以上日常巡视检查;并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有效期7年。这些严重失信行为包括使用童工;拖欠工资、拖欠社保,拒不改正半年以上;在社保登记申报中瞒报工资总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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