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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信用体系建设十年的巨变
2015-01-04 11:25:46 来源:证券导报
事实上,自2004年海南省人大通过《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以来,海南信用体系建设至今已有十年,这十年是海南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基石的十年,是稳步推进的十年,是发生巨变的十年。

如今,信用渐成为现代经济生活的身份证。

事实上,自2004年海南省人大通过《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以来,海南信用体系建设至今已有十年,这十年是海南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基石的十年,是稳步推进的十年,是发生巨变的十年。

十年来,海南信用体系建设从立法保障到征信系统建设,再到各行各业全面铺开,再到架构互联共享平台,正一步步稳步推进,发生着翻天巨变。

萌动初始 从为信用建设立法立规说开去

提起海南信用体系建设,脱离不了当年房地产泡沫的背景。

上世纪90年代初,海南出现房地产泡沫,在高峰时期,注册的房地产公司多达四千多家。1992年到1994年间,流入海南的资金多达1000亿元,这些资金只有一小部分从事房地产开发,绝大部分用来炒房、炒地套利。

1993年6月,国家开始进行宏观调控,全面紧缩银根,导致海南房地产泡沫经济彻底破灭,海南经济金融陷入严重困境,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最高时达到百分之五十多。由于积压房地产权属不清,债权债务纠纷普遍,致使商业欺诈猖獗,债务人赖账不还,银行坏账高企等不讲信用现象盛行,海南信用环境急剧恶化。

“我们也在反思,现代市场经济的最基础、最本质的内涵是什么?就是靠信用。只有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强了,才能促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省政府金融办有关负责人称。

“当时,省委省政府认识到没有诚实守信的环境,海南的发展就会举步维艰。”该负责人坦言,为了打好诚信建设翻身仗,海南下力气在全省广泛深入地开展信用建设,努力打造诚信海南。

2004年2月28日,海南省人大通过了《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这是全国第一个由省级人大作出的关于信用建设的决定,也标志着海南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004年8月,海南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强化政府信用意识,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尽快完善政府信用公众评价制度,加快信用数据库建设,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2005年11月14日,海南省政府审议通过《海南省征信和信用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这是海南在信用制度方面的第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立法文件,对社会信用服务及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方面的内容做了较为全面的规范。

伴随着一份份法律文件的落地,海南信用体系建设有了良好的立法保障。

与此同时,人行海口中心支行也积极探索推动以银行信贷征信为基础的征信系统建设。2005年-2007年三年间,相继投入运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咨询系统。截至目前,征信数据入库自然人达到460万人,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56万笔。

全面铺开 各地各行业全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征信系统建设仅仅只是海南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部分,海南信用体系建设全面铺开迫在眉睫。

而信用体系建设全面铺开,离不开组织架构的建立健全。早在2003年,海南就专门成立了海南省信用管理办公室(挂牌在省政府金融办),具体负责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009年8月,海南召开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统一的信用管理制度和机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21个,由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牵头负责,省金融办协调配合。

2012年因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分工调整,按照有关要求,海南改为由省政府金融办(省信用管理办公室)和人行海口中心支行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牵头单位,成立了海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金融办和人行海口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共36个部门组成,统筹推进海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目前,海南已形成由省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省政府金融办和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督促推动,各市县、各部门配合落实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架构。”省政府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组织架构的完善为海南信用体系建设的全面铺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地、各部门也在积极推进本地、本行业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目前,三亚市构建了“三亚旅游诚信管理系统平台”,以平台为基础对旅游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信誉评价及信息公示,推动旅游行业诚信建设。

万宁市建立“诚信社会数据库”,将保存在各执法机关、涉及公民与企业的“加分”与“减分”记录全部登记在案,促进了当地社会诚信的建设。

省国税局以建设纳税信用数据库为依托,将纳税信用数据收集贯穿于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并以纳税信用信息为导向,建立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信用管理机制,大大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

省地税局根据不同的纳税服务信用等级,实施分类服务管理,并通过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对纳税人信息动态管理,2010年9月至2014年12月以来,省地税局共收录并向相关部门提供了959家企业及个人的纳税信用记录。

省工信厅下属的省党政信息中心建立了“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 和“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以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号为统一标识,整合和统一政府有关部门业务管理系统中的法人单位和个人基础信息。

省住建厅建设了“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行业诚信现状进行全方位监管。该平台被住建部列为全国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平台唯一的省级试点平台,已经上线试运行。

省监察厅依托省政府网站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工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使审批信息一生成就自动上传到信息平台,这一做法为全国首创,得到了中央加快转变经济方式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海口海关配合总署做好金关工程(二期)企业进出口诚信管理系统建设,启动对企业信用评估系统的开发。

省质监局建设的“海南省质量诚信信息系统平台”也已上线运行。

另外,农户征信管理系统也于2013年8月12日在三亚正式上线运行。截至目前,已采集了三亚市近6万户农户信息,完成了地方农户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立。而文昌、澄迈作为农户征信管理系统新的试点市县,正在加快信息采集工作。

创新探索 搭建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平台

在各地各行业局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之后,实现信息互联,搭建共享平台摆在了案前。

“近年来,我们在对江苏、辽宁等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研究如何利用政务信息化建设已有的基础,建设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海南省企业信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省政府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目前,信息系统(一期)已上线试运行,主要是选择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作试点,进行信息交换共享,搭建“信用海南”网,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基本查询、发布等功能。信息系统(二期)计划从2015年开始建设,用1-2年时间,总结试点经验,进行全面推广和建设。

据悉,该平台将照安全、高效、可靠的信用数据交换标准和规范,有效采集、整合全省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及其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

同时,为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而配套的《海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也于2014年10月出台,这是海南首个关于失信惩戒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对讲信用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不讲信用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要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多种手段给予制裁。

十年筹划,十年推进,海南信用体系建设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变,正朝着美好的明天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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