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试点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的监管
2015-01-27 11:08:28 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1月21日下午,运用大数据在试点县(市、区)加强市场主体监管工作启动会在北京召开。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个体司、信息中心,试点地方局及其所在省级工商局有关人员,数据公司项目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会议。
1月21日下午,运用大数据在试点县(市、区)加强市场主体监管工作启动会在北京召开。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个体司、信息中心,试点地方局及其所在省级工商局有关人员,数据公司项目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总局企业监管局负责人介绍了大数据试点相关情况,并就在北京、上海、江苏、山东、河南、浙江、广东等7省(市)的10个县(市、区)开展大数据试点作了部署。与会各方代表就试点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根据安排,总局企业监管局还将与百度等7家数据公司签署《运用大数据在试点县(市、区)加强市场主体监管工作合作备忘录》。
据了解,为提高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效率,规范市场秩序,总局企业监管局等相关司局先后与浪潮、百度、阿里、京东、龙信、拓普、海云、腾讯等8家数据公司进行了沟通,确立了“以工商经济户籍库为基础,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构建新型监管模型,提高防控系统性风险和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效率,形成可在全国推广的经验”的合作目标。试点工作将围绕主体监管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两方面11项内容展开。
此次试点工作计划为期一年。总局确定的10家试点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上海市工商局宝山分局、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工商局、泰州市工商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市南区分局及胶州市分局,河南省荥阳市工商局,浙江省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管局,广东省广州市工商局海珠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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