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讨
2015-03-25 14:41:18 来源:中国金融
目前,我国正处于由初级市场经济向高级信用经济的转轨时期,由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导致的社会经济损失问题日益严重,已经成为促进国家和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目前,我国正处于由初级市场经济向高级信用经济的转轨时期,由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导致的社会经济损失问题日益严重,已经成为促进国家和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社会信用体系可以被看做是为适应信用交易发展的市场环境而建设的一种社会机制,是作用于特定范围内的市场规范,保证市场经济向信用经济方向转变而建立的一种信用机制。在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方面,信用制度是基础,通过建设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归集、整合分散的信用信息,培育信用市场交易主体,逐步建立信用监督与奖惩机制。
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
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纲要(2014—2020)》(下称《纲要》),为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如何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建设完善的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已成为地方政府亟待研究的课题。根据《纲要》的有关要求,山东省发改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宏观院等部门组成规划编制小组,制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其中,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秉承多年来一贯在重点领域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原则,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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