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信用工作 > 正文
分享到:
    
诚信企业可享受优待失信企业需付出代价
2015-05-11 09:25:40 来源:兰州晚报
 5月7日记者获悉,省安委会将加强全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并已确定实施方案,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今后,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将享受到优先办理审批等“待遇”,而失信企业则会付出取消评优资格、信贷准入更严等“代价”。

甘肃省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5月7日记者获悉,省安委会将加强全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并已确定实施方案,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今后,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将享受到优先办理审批等“待遇”,而失信企业则会付出取消评优资格、信贷准入更严等“代价”。

生产经营单位若违反承诺或发生责任事故等,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会将其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管理期限一般为一年。企业的不良信用记录,也直接影响其是否会被安全生产部门列入“黑名单”。

实施方案中明确,诚信企业,将在相关行政审批等工作中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在项目立项和改扩建、土地使用、贷款、融资、评优表彰及企业负责人年薪确定等方面获得政策倾斜。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将通过重点监管监察、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公开曝光、组织约谈、强制培训等方式受到惩戒;在审批其发行股票、债券、再融资等事项时,将被严格审查;在其参与土地、采矿权出让的公开竞争中,将被依法限制或禁入;另外,相关金融机构会将其作为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采取风险缓释措施。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