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拖欠电费、窃电等将影响企业信用
2015-09-02 09:01:50 来源:青岛日报
日前,国网青岛供电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签订电力客户征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青岛市非居民电力客户的用电违约和电费缴费失信记录正式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拖欠电费、窃电等行为将和企业信用记录进行挂钩。
□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林 刚 通讯员 郑 路
本报讯 日前,国网青岛供电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签订电力客户征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青岛市非居民电力客户的用电违约和电费缴费失信记录正式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拖欠电费、窃电等行为将和企业信用记录进行挂钩。
近年来,随着社会总体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电费欠费、缴费逾期现象严重,窃电及违约用电情况时有发生,给供电企业正常经营和电费回收造成被动。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完善,信用体系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本着“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原则,对于有违约用电情况的客户,都将会列入人行商业失信行为记录,具体包括,有窃电行为的客户;12个月内产生两次及以上经催缴仍未按时交费的客户;因客户原因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支票退票的客户。供电公司每月形成的信用数据将按期推送至人民银行,作为各商业银行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下一步,青岛供电公司将在试点完善非居民用电客户征信记录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深化与银行的合作,加快推动居民客户的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全民诚信用电的良好用电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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