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中国“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描绘出新蓝图。
信用体系建设与这五大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如果说“创新“是未来发展的原动力,“信用”则是动力的保障;如果说“协调”是发展的总原则,那么“信用”则是原则的基础;如果说“绿色”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那么“信用”则是这生命力的养分;如果说“开放”是发展的态度,“信用”则是这一态度的精神内核;如果说“共享”是发展的目标,“信用”则为这一目标提供了坚强的基石。
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可以使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参与者和管理者,方便、快捷、全面地获取市场主体的真实信息,从而实现对守信者的褒扬和激励、对失信者的限制和惩罚。
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程,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是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的必要条件。
信用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大棋局
政策频出,是因为在国家治理体系大棋局中信用体系建设已经成为一个关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征信业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有关信用体系政策的频繁出台显示出国家层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
这一系列系列政策法规和制度规范囊括了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总思路是把社会各领域都纳入信用体系,推动地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使失信受惩的教训成为一生的“警钟”,通过持续努力,打造良好信用环境。
在实施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牵头部门提出了加快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信用服务业。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以公示为手段的社会监督机制、探索以市民“诚信卡”和信用积分为基础的信用产品、建立以大数据评价为基础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社会参与的文化建设和舆论引导体系、建立城市政府为主导的示范创建推进机制、打造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能力的工作队伍、推进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等十大关键举措。
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相继签署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备忘录》、《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积极构建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五位一体”,构筑诚信陕西的推进框架
“十二五”时期,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建设“诚信陕西”为目标,把握规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今后深入推进奠定了较好基础。
以信用法规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为基础、以信用组织管理体系建设为支撑、以信用宣传教育和科研为重要手段、以解决社会失信问题和提升社会主体综合能力为重点任务的“五位一体”工作构架,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对全面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形成有效支撑。
信用法规制度建设方面,《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陕西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技术规范》、《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范》、《陕西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从事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促进企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先后出台。
完成了《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目录》、《陕西省政府管理信用信息应用目录》、《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等政策法规的调研起草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服务、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机制。
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方面,法人和自然人两大基础信用数据库相继建成,企业信用信息率先整合入库,其他法人(组织)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已全面启动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荣誉奖励、失信被执行人、行业“黑名单”等信用记录不断健全,“信用陕西”网站的宣传和服务窗口作用进一步加强。
在此基础上,陕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在平台建设上,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经过不断扩能升级,已由初期的省级平台跨越成为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具备了较为完善的信息采集、数据传输、比对核查、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系统功能,逐步实现了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相关组织的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共享,并与省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了有效衔接。
目前,陕西省信用信息平台已成为我省连接部门最多、信息范围最广、服务功能较强的政务信息平台,并已在信用信息征集整合和应用服务、政务信息交换共享和企业信息公示公开、服务“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各部门工作协同以及落实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等方面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信用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方面,2007年,省政府确立了以省发展改革委为牵头部门、省信用管理办公室为信用管理机构、省联合征信中心为信用信息工作机构的省级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构架。各设区市陆续设立了本市(区)信用管理机构和信用信息工作机构,省级有关部门明确了信用工作责任处室和联络员,初步形成了省市联动、部门协调的信用工作组织体系,并在协同推进全省及各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政府每年制定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和工作任务,统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各方面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各项具体工作的对接协调,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开放共享,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带头使用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价、信用报告等信用服务产品,推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有效提升了政府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促进了信用服务市场的发展,增强了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
信用宣传教育和科研方面,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社会信用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和诚信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共建“诚信陕西”的社会氛围。
据了解,省信用办与西安财经学院联合成立了陕西省信用研究中心,为我省创造性地开展信用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有关高校通过在相关专业开设信用管理课程和在研究生教育中增设信用管理方向,推动了信用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已有部分研究生走上工作岗位。西安高新区作为全省首家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性试点园区,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社会化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和应用服务、园区发展方式和管理体制创新、市场信用环境优化和企业综合竞争力提升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为全省信用体系建设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
解决社会失信问题和提升社会主体综合能力方面,针对近年来经济社会中屡屡发生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生产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劳动者权益、破坏生态环境、不执行法院有效判决、不依法纳税等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失信问题,我省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建设,采取专项治理、联合执法、失信曝光等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如食药监、商务、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民政、税务、海关等部门先后出台了行业信用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工商、税务、食药监、农业、安监等部门建立了行业“黑名单”制度,法院、税务、环保等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失信信息,检察院不断加强和改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质监部门建立了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公安、商务、食药监等有关部门联手查处、惩治制假售假行为,法院与国土、工商、公安、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查控,人社、住建、公安、国资委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等等,收到了良好成效。
我省按照“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企业信用建设为重点、个人信用建设为基础,统筹全局,系统谋划,率先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行政管理信用信息应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多部门信用奖惩联动、失信“黑名单”曝光等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突破。
为了培育良好的信用市场。通过引进和培育信用服务机构、推行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制度、推动政府部门带头使用信用服务产品等有效措施,促进了信用服务市场的发展,社会资本投资创设信用服务机构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国内知名信用服务企业纷纷来陕设立分支机构或加强力量拓展业务,在全省各地开展征信调查、信用评估、信用管理咨询业务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数量大幅增加。
系统策划,科学全面构建信用体系
我省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遵循信用建设的内在规律和自身特点,不断加强统筹规划和创新实践,从重点方面入手,逐步形成信用体系的科学内容构成,使“诚信陕西”建设朝着积极、合理、有效的方向科学发展。
科学全面构建诚信体系,需要系统思考,其中政务诚信、司法公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诚信理念五方面囊括了诚信建设内容各个方面,不仅具有实际可操作的意义,而且为社会诚信建设的推进提供了全面的思考和考核方向。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就是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履行对社会的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提升政府公信力。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支持、鼓励信用服务机构、信用研究机构等第三方机构依据政府公信力评价基准性标准建立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
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共安全领域、司法行政系统以及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推进司法公开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严密执法程序,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公开公正司法。依法加大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和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力度,推行“阳光办案”、“阳光执法”,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司法透明度。
加强商务诚信建设。以企业信用建设为重点,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商务运行成本、提升商务主体信用水平和综合发展能力为目标,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奖惩的新型市场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运行高效的市场经济秩序。健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施行业信用分类监管,加大重点领域失信惩治力度,全面推行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制度,推动企业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以个人信用建设为重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努力构建遵规守法、诚实信用、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让人民享有安全、稳定、有尊严的美好生活。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推行个人信用积分管理,推广使用个人信用报告,加强重点人群信用监管,加强民生领域信用建设。
诚信理念建设。就是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让信用成为社会运行基础,让诚信成为人们的基本思维方式。诚信理念,首先要以中国传统的以“诚”为先,以“诚”待人的思想来引导人,孔子有言“言必信,行必果”。为此要在社会上加大宣传诚信精神,同时将诚信教育引入校园;其次,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诚信文化,为社会诚信提供必要的社会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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