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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信用建设先行区 增创广东发展新优势
2015-12-31 10:36:43 来源:南方日报
向“老赖”说不!前不久,为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了《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后,纳税、执行生效判决和裁定等公共信用信息或将实行目录动态管理,并将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通过信用中心向社会披露。

向“老赖”说不!前不久,为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了《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后,纳税、执行生效判决和裁定等公共信用信息或将实行目录动态管理,并将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通过信用中心向社会披露。

这是广东深入推进信用建设,当好信用体系建设先行区,建设广东发展环境高地,增创发展新优势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首次将“诚信”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今年1月-9月已累计对2955户纳税信用守信纳税人进行融资授信,累计发放贷款61.98亿元。近年来,广东率先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持续发力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举措

  以“走在前列”的姿态推进信用建设

早在2007年,广东即开启地方信用立法先河,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并先后出台《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和公开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为广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证。截至2013年底,累计为36万户中小企业和253万户农户建立信用档案,并开通运行“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网”,初步建成事业单位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

据了解,为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2年8月广东省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出台了《广东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方案》,明确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职责分工和工作安排。

2014年1月,广东省委十一三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强调,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2014年7月,《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正式印发,这是广东省首个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专项规划,也是国家规划纲要出台后第一个出台的省级地方性规划。该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初步建成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与运行机制,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行区。到2020年,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建成与国际惯例接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规范运行的示范区。随后,广东各地市纷纷行动起来,出台了各具特色的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提速

  通过跨地域跨部门合作推进诚信建设

通过跨地域、跨部门合作为诚信建设提速。根据《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广东要落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珠三角地区到2016年前、全省到2018年前,基本建成基于互联网的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电子政务和民生服务,并记录企业和个人信用情况。

失信企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将不再行得通。据了解,广东省正大力推动开展省内、跨省区以及港澳信用合作。今年年初,深圳、东莞、惠州及河源、汕尾五市签署信用合作备忘录,建立企业信用互认机制,通过基本信息无偿查询,最大限度实现区域间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区域信息通报与共享联动机制。目前,广东省已形成了广佛肇(广州、佛山、肇庆)、珠中江(珠海、中山、江门)等区域信用合作体系。

同时,广东省加强跨省区信用合作。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突破地域限制,成为全国首个对接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地级市信息系统,并与浙江、湖南、重庆、福建、黑龙江、辽宁、成都等省市合作实行信用信息联网查询。

广东省还探索开展与港澳台的信用合作。深圳与香港等地区合作实行信用信息联网查询;珠海市横琴新区消协与澳门消委会签订合作协议,在横琴的诚信店品牌建设、异地消费维权、消费品检测、消费维权信息共享等方面展开密切合作。

  成效

  信用建设为经济发展护航

对企业而言,诚信是黄金资产。对信用等级不同的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广东省税务部门联合金融机构启动“税融通”项目,推动纳税信用与商业信用融合,探索引入“社会化”机制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开展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及诚信纳税承诺制度建设,根据纳税人纳税信用以及缴纳税款情况,向诚信纳税人提供相关的融资产品及金融服务,今年1月-9月已累计对2955户纳税信用守信纳税人进行融资授信,累计发放贷款61.98亿元。

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将逐步增强各类社会主体信用意识。广东省改革信贷市场信用评级管理方式,从偏重于事前认可资质,向着重进行事后监测和信息披露转变。目前,已备案评级机构15家,征信机构4家,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档案39.7万个。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与融资性担保公司(两类机构)信用评级,为金融监管部门分类监管提供重要参考。扎实推动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县域综合征信中心建设,截至2015年9月末,全省已建成市级征信中心6个,县级征信中心52个,粤东西北地区的云浮、梅州、河源市实现县级征信中心100%覆盖。

下一步广东省将着力推进以下四方面重点工作:加快建成覆盖全省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着力建设完善省级系统平台,推动地市平台、省级平台以及“信用中国”网站的对接。推进信用标准建设,按照国家部署推动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组织编制记录清单和应用清单,修订完善信用信息目录。推动出台《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和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业务规程。加强信用信息应用,落实信用承诺制度,探索推广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健全完善“黑名单”制度,扩大联合惩戒机制共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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