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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对5.46万户企业诚信定等级 3850家不及格
2016-03-23 09:39:55 来源:青岛早报
从山东省青岛市人社局获悉,根据《青岛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规定,日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全市54613户企业2015年度劳动保障守法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价。

从山东省青岛市人社局获悉,根据《青岛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规定,日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全市54613户企业2015年度劳动保障守法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价。根据规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行等级制度,分A (诚信)、B(基本诚信)、C(非诚信)三个等级。对C级单位,人社部门不仅将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在各类评优、推选的审核时可一票否决。
        通过评价确定,A级单位41095家,占企业总数的75.24%;B级单位9668家,占企业总数的17.7%;C级单位3850家,占企业总数的7.05%。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根据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对各类企业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对A级单位,除投诉举报外一般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鼓励其自主完善内部劳动用工管理;对B级单位,不作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重点单位,年度内日常巡视检查不超过1次,帮助改进其劳动用工管理;对C级单位,列为各项执法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并实施现场检查,同时还将督促单位规范劳动保障管理,对企业上市或参评各类优秀企业,以及对企业负责人参评各类先进、劳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劳动保障审核时一票否决,进一步增强劳动监察执法的针对性。
        等级评价采用百分制,评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A级;评分在60分—89分的,为B级;评分在59分以下的,为C级。(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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