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信用立法质量 为深圳信用信息管理保驾护航
2016-04-15 10:19:31 来源:深圳信用网
社会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法制护航,法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
(通讯员李真慧)社会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法制护航,法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积极推动深圳信用立法工作,目前已经完成立法起草、广泛征求部门和社会意见、相关城市考察、集体讨论修改等工作。
为提高信用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实用性,2016年4月7日,市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一行4人来到我中心实地调研,就我中心的具体业务工作情况展开座谈。信用中心主任介绍了深圳信用平台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征集使用、信用信息专业个性化场景式应用以及“互联网+信用建设”等情况。
信用中心领导表示,建立信用深圳一张网,完善深圳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加强顶层设计,落实到具体信用工作中是要抓好“征、管、用”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如何征集信用信息,二是如何管理信用信息,三是如何用好信用信息。我中心围绕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和使用等制定完善系列标准规范,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有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我市信用立法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中心将加快推进《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深圳信用工作铸就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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