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市建委制定出台了《嘉兴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嘉兴市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嘉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三大信用评价办法,旨在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建筑业企业综合素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嘉兴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包括资信状况、经营素质和履约信誉等三方面。资信状况包括资质等级、办公环境、企业荣誉;经营素质包括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与创新;履约信誉包括合同履约和市场行为、社会责任、不良行为及违法违规行为等。
企业信用评价分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两类。每类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分级评定,即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a、b、c三级,其中a级分aaa、aa、a三档,评价指标得分在90分以上为aa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80分以上不足90分为a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70分以上不足80分为a档,评价指标得分越低,信用等级越低。
“企业信用评价将实行动态管理,评价结果按季发布。”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那么企业信用等级将会对企业产生哪些影响呢?该负责人解释说,全市建设主管部门将把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例如对信用等级为a级(aaa档、aa档)的企业,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扶持政策支持和帮助服务,并在评先评优中优先予以推荐。对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在资质资格审查等工作中予以严格限制和重点审查,并在建筑市场日常监管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实施高频率或者高抽检率的检查。
市建筑业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制定这些规范性文件的目的是以信用评价为媒介,引导、鼓励我市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做大做强,规范市场行为,实现企业在项目投标、合同履约、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管理以及企业争取荣誉与履行社会责任各方面的表现相互影响,形成闭环管理,提升企业全方位规范管理的正能量意识,有力促进我市建筑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让企业的综合实力和诚信执业行为真正成为市场竞争力,真正达到规范企业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助推、保障行业和产业发展的目的。
记者了解到,三份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将从2016年6月12日起施行,各县(市、区)原有同类信用评价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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