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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强化企业诚信
2016-06-08 10:21:47 来源:苏州日报
 相城区经信局日前透露,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已有178家企业通过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21家企业被认定为省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26家企业被认定为苏州市诚信守法先进企业。

相城区经信局日前透露,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已有178家企业通过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21家企业被认定为省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26家企业被认定为苏州市诚信守法先进企业。

2012年,相城区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47个成员单位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始谋篇布局。区政府先后出台《相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城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并建成了市公共信用平台前置交换系统,开发建设了“诚信相城网”,开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专栏,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对近600多家次企业进行了信用信息审查。

相城区首先在整合信用信息资源上下功夫,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在现有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数据库的基础上,以在建相城区“三库一平台”(法人库、人口库、地理信息库、城市公共信息管理平台)为契机,建设相城社会法人和自然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同步开展相城区信用平台建设调研,加快搭建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按照“强化外部监督,规范内部管理,规避信用风险,促进诚信经营”的原则,重点从生产、流通、税务、招投标、交通运输等领域引导法人诚信经营,培育诚信守法的市场主体。发改、经信、科技、财政、人社、商务、环保、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日常监管、财政资金、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表彰奖励、职称评定等活动中,积极使用信用信息核查、企业信用基准查询、信用承诺等信用产品。

相城区还在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上做文章。继续实施“万企贯标、百企示范”工程,建立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引导企业照章纳税、严格履约,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不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拖欠员工工资,不做假账等;鼓励企业设立信用管理部门和“信用管理师”岗位,制定信用管理制度,购买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防范信用风险,把“诚信经营、诚信用工”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鼓励企业建立客户档案、开展客户诚信评价,将客户诚信交易记录纳入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销售授信额度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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