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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法院扩展信用惩戒 不执行判决难买机票高铁票
2016-06-30 09:33:41 来源:羊城晚报
近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启动“惩拒执,清积案”执行专项行动。宝安法院扩展信用惩戒深度,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纳入宝安区大诚信数据库,在三个月内集中惩戒一批长期“拖躲逃”的“老赖”,清结一批陷入僵局的疑难案件和涉民生、社会管理案件。

近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启动“惩拒执,清积案”执行专项行动。宝安法院扩展信用惩戒深度,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纳入宝安区大诚信数据库,在三个月内集中惩戒一批长期“拖躲逃”的“老赖”,清结一批陷入僵局的疑难案件和涉民生、社会管理案件。

记者了解到,宝安法院在“惩拒执,清积案”专项行动中推出八大措施,包括前移信用惩戒措施、主动推动涉诉征信信息、继续扩增集约化事务清单、加强对拒执行为打击力度、规范拒执行为的刑事追责流程、定期发布典型案例等。而当中颇为引人注意的是“贴身”曝光失信行为和“点穴式”惩戒特殊群体。

端午节假期后首个工作日,宝安法院执行科接到了自称林某的电话,称其是一桩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现已向法院提交偿还申请执行人郭女士的300余万欠款。宝安法院查证,郭女士与林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判决,林某应向郭女士偿还本金310万元并支付利息,然而林某一直拒不执行判决。没想到,这次却主动还了钱。原来,上了失信名单的林某在出差时,发现自己无法购买飞机票和高铁票,工作和生活都无法正常进行,这才到法院履行了偿还义务。

据悉,该项行动中,执行案件立案后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及时将其信息推送至市、区两级征信系统,限制其申请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并主动推送涉诉征信信息,灵活运用政府采购、劳动、安监、建设等专项征信平台的信用惩戒作用,直接限制其生产经营活动。被执行人继续拒执的,可向其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居住地基层自治组织等单位书面通报其失信情况并督促被执行人配合执行,还可在其居住地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张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书,在被执行人生活圈“贴身”曝光其失信信息。对公务员、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记者、教师等特殊群体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点穴式”信用惩戒方式,向其主管单位发函通报失信情况,督促纠正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或建议取消评优评先、创业帮扶、积分入户、安居分房、出境旅游等资格甚至追究政纪党纪责任;对有特殊经营资质的企业,可向其行业协会、行政主管单位、政策扶持决策单位等发函建议限制其资格评定、等级晋升、政策优惠、荣誉授予、称号认定、政府采购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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