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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惠州信用体系建设“惠声惠色”
2016-07-27 09:07:09 来源:中国改革报
惠州市自2012年成为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市以来,通过加强政府、市场、企业、公民诚信建设,着力打造“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信用之城。

惠州市自2012年成为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市以来,通过加强政府、市场、企业、公民诚信建设,着力打造“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信用之城。

粮油二维码溯源系统,让百姓吃上“信用粮油”;先看信用再谈恋爱,“信用户”彩礼分期付;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实时拦截……近日,本报记者随国家发改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调研团来到素有“半城山色半城湖”美誉的广东省惠州市进行调研采访,深切感受到这座位于东江之滨的安逸小城,诚信理念深入人心,信用建设落地生根。

制度引领

信用体系建设全省“四连冠”

自2012年成为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以来,惠州市率先建立了“一库一网两平台”(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信用惠州网、数据归集平台和信用信息应用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至去年年底,系统共整合了33部门147个数据主题,包含1400个数据项,信息涵盖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4类主体。“入库数据量达到5.3亿条,基本破解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局,目前已出具准信用报告4000余份。”惠州市发改局副局长黄俊堂告诉记者。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包括各个部门打破“壁垒”进行数据整合,都离不开制度的保障。3年来,惠州市先后制定了“1+4+N”系列制度,出台70多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涉及税务、卫生、食药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多个方面,基本建成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安全、应用“四位一体”的制度体系。据了解,今年惠州市信用办还将编制信用管理目录、数据、行为、应用“四张清单”,并出台《惠州市诚信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

“年轻男女先看信用再谈恋爱;‘信用户’彩礼可以选择分期付。”黄俊堂生动地向记者描述信用建设在惠州农村的“落地生根”。目前,惠州各县区已实现“信用村”全覆盖。其中,博罗县已创建17个“信用村”和123户“信用户”,实现所有乡镇全覆盖,共计发放信用贷款510万元。此外,博罗县向符合要求的农户颁发“诚信通”卡,对失信户建档不良信用记录,给予取消贷款资格甚至“一次失信,终身不贷”的重罚。如今,惠州各乡镇的每个村民都很重视自己的信用档案,“三思而后行”逐渐成为村民们说话办事的习惯。

惠州市通过政府的强势主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逐步走上常态化轨道,在广东省“两建”考核中连续4年排名第一,并在2016年4月获得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中介超市

构建“互联网+信用”新模式

在惠州市的一家超市内,记者看到货架上的大米、食用油等商品包装上均印有二维码,不时有前来选购的市民拿出手机扫描查看。

买米为何还要“扫一扫”?原来,惠州市粮食局与惠州粮油行业协会合作研发了粮油二维码溯源系统,通过扫描商品二维码,就能迅速获知该商品的产品概况、原料来源、加工信息、检测报告等信息。

“目前惠州已有25家粮油企业推出82个二维码溯源的粮油产品,供应规模占全市粮油消费总量的64.3%。全市2/3的学校食堂和1/3的医院食堂选择采购已进驻溯源系统企业的粮油产品。”黄俊堂介绍说,通过二维码溯源系统,实行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信用监管,实现“来源可追、质量可溯、问题可查、责任可究”。企业一旦出现信用污点记录,将被学校、医院等大中型食堂的粮油采购单位屏蔽,让群众真正吃上“信用粮油”。

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惠州还建立了“互联网+信用”的中介服务管理体系。在惠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的“中介超市”服务大厅,记者看到一场“摇珠”招标正在进行。在工作人员监督下,采购部门的业主轻点鼠标开始“摇珠”,30秒后电脑“摇珠”一锤定音,中标信息随即以短信方式发往中标单位,整个过程公开透明。

有关负责人介绍,“中介超市”采用“网络为主、实体为辅”的运作模式,通过“互联网+信用”的中介服务管理体系,招标采购服务从过去“面对面”改为“背靠背”,有效避免人为干预,真正做到“明码标价,童叟无欺”。中介机构参与公开选取项目的积极性得到大幅提升,截至2016年3月底,惠州市“中介超市”累计进驻41类1113家中介机构,成交金额达到1.34亿元,财政资金节支率达到30%以上。

“中介超市”实行信用准入和信用监管制度,建立中介机构从入驻到退出,从报名参加公开选取到服务结束全过程的信用管理体系。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50多家中介机构因信用报告有不良记录被挡在门外。

此外,惠州市工商、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还通过评定信用等级,对企业实行A、B、C、D等级分类管理。对等级高的企业实行优待,等级低的企业实行强化管理和重点监控等管理措施,不断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

联合奖惩

“3+2”共建共享释放新红利

为了加强联合奖惩力度,真正实现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惠州市在加强自身信用建设的同时积极推动区域信用合作,先后与广东省各市进行了信用建设经验的全方位交流,与梅州、河源等地市签订信用建设合作协议。2015年,惠州组织召开深莞惠(深圳、东莞、惠州)与河源、汕尾的“3+2”区域信用合作第一次联席会议,签署了《“3+2”区域信用合作备忘录》,并发布《“3+2”区域信用合作宣言》。2016年2月,五市提出力争到2017年共同制定区域统一的信用信息标准,实现基本信用信息共享和定期更新;到2018年,建立针对企业和个人的联动奖惩机制,实现“一市失信、五市受限”。

同时,深莞惠三地已实现工商、国地税等19个部门59项跨区域信用信息的互查互通。惠州市民登录信用惠州网,输入要查询的企业名称,即可查询在深圳或东莞注册登记企业的信用信息。同时,惠州实现与深圳海关共享数据,依托信用惠州网建成反走私诚信建设网。

下一步,深莞惠三地公共信用管理部门将联合出台标准制度,将处罚、失信、严重失信等不良信息纳入联网互查范围,形成“一处失信,多处受限”的区域联动奖惩格局,进一步为大珠三角地区协调发展提供信用红利支持。

“如果用素描来体现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轨迹,比较清晰的线条就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黄俊堂在与调研团进行的座谈会上曾作出如是表述。作为一个系统工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仅靠政府的力量远远不够,通过创造条件、打破“壁垒”,引导和扶持社会机构发展壮大、积极参与,才能形成信用建设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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