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系统让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2016-08-30 11:48:31 来源:中国政府网
近日,国办发布《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将目前分散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公示的政府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老赖”企业、失信企业是否受到更严厉的约束?
近日,国办发布《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将目前分散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公示的政府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老赖”企业、失信企业是否受到更严厉的约束?中国政府网邀请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局长马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清华大学教授朱慈蕴详解涉企信息归集公示。
【主持人】究竟这样一套的体系,对于这种失信企业,真正违法的企业,到底能起到一种什么样的作用?
【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局长 马夫】我们先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大家知道这个公示系统是挂在网络上的,我们唯恐该知道的人不知道,而且把PC端发展到移动端。
首先,我们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我们会有一个相互的联动,就是协同监管的机制。比如,我们工商部门和37个部门签署了失信当事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备忘录,也就是列入经营异常目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即“黑名单”,列入这个名单的,这37个部门根据你们的职责在监管这个企业的时候,你们要盯着他,依法给予处罚。
还有一个市场更大的力量,大家做交易的时候,定合同的时候,和别人谈项目的时候要上网去查询,随时可以查到。这里面是一个什么概念?你有可能丢失了合作伙伴,别人准备要和你谈合同的时候,看到你的不良信息自然不会跟你做交易,这就是市场的约束。这也是“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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