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北京市工商局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转变监管理念,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出“以信用促改革、以改革强信用”的新思路,深入探索以信用建设为抓手、完成改革任务的新举措。在全市各行政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行业协会的共同参与下,全市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网初步构建,信息的归集、公示和应用机制不断完善,在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增强公众诚信意识、创造社会诚信环境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促进各部门广泛参与。北京市政府印发文件,明确了工商部门牵头、全市各相关政府部门共同参与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职责,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信息归集、公示和应用任务。在全市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上,目前已有55个部门参与信息归集,既包括市属委办局,也有中央在京机构如海关、检验检疫、国税等部门,还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归集信息涉及税收、安全生产、环保、旅游、食品等众多领域。近年来,在全市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信息归集速度明显加快,目前,企业信用信息网归集的信息总量已突破7500万条,过去4年的年均增速超过35%,工商部门之外的相关委办局、法院的数据量快速增加,占比上升到30%。
加强标准化建设,促进规范化管理。为实现信息高效归集,北京市工商局牵头编制了企业信用信息归集规范和目录,以工商经济户籍库为基础,依托工商数据中心全面归集各部门信用信息。在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入、信息内容不断丰富的过程中,信息归集目录持续扩充,目前共归集6大类、588小类企业信用信息。在建立健全信息归集规范的过程中,北京市工商局明确了信息归集的方式、途径和时限,目前,全市已有工商、税务、质监、卫生等10个政府部门与企业信用信息网实现了信息自动交换,其余部门通过手工录入或批量导入方式,规范有序地向企业信用信息网提供各类信息。
发挥工商职能优势,明确“主体名下归结果”的统一归集模式。以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为源头,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志,将各部门在工作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统一记于企业名下,按照基础信息、许可资质信息、良好信息、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的分类标准,将各类信息整合汇总、分类存储,有效降低信息搜寻成本,全景展现同一企业在不同市场监管领域的信用状况,完整体现企业的综合诚信水平。目前,企业信用信息网已累计向社会提供查询12.6亿户次,日均查询量超过200万户次,较4年前增长了12倍,统一的公示渠道、丰富的信息内容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扩大信息归集范围,突出信息归集重点。北京市工商局以政府部门信息为核心,将企业、社会组织信息纳入归集范畴,全市约180万户市场主体已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了企业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信息数量超过2500万条。31家行业协会向企业信用信息网提供了行业信用数据。为充分发挥信用约束的作用,明确将警示信息作为归集重点,企业信用信息网建立了全市统一的行政处罚信息归集机制。目前,企业信用信息网共归集全市41家执法单位的170万条行政处罚信息,此外还归集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400万条司法裁判信息,通过工商总局获取了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全国278万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行政处罚、司法信息占信息总量超过11%,为实施联合惩戒、开展工商登记任职限制等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是市场监管的治本之策。在商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北京市工商局创新监管模式,依托企业信用信息网落实“先照后证”、企业年报、联合惩戒等重点工作,有效促进了政府部门协同监管。
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促进行政审批与后续监管的衔接。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北京市工商局确定了“一个平台、两个闭环、三个机制”的工作模式,依托企业信用信息网,构建了双向告知、数据比对、统一公示机制,将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法协作、信息公示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有机地统筹起来,从而使静态的登记信息转化为动态的监管依据,将许可审批部门的被动受理转化为主动监督。截至目前,该局已向有关部门推送15万条企业信息,全市共有14万户市场主体享受到了“先照后证”改革便利。
积极推进企业年报工作,完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机制。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北京市工商局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则,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和操作办法,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北京市连续3年企业年报率超过90%,始终保持在全国前列。结合年报信息公示工作,北京市工商局着力加强工商监管信息与企业即时信息的对比分析,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目前全市已有超过10万户企业在收到政府提示后主动向社会公示信息。全市累计有8.2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其中有1.3万户企业在登记注册、银行开户、申请贷款、签订合同、招投标中受到限制,主动改正错误,经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信用约束作用初步显现。
加强信息互通和协同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约束。一方面,北京市工商局将法院刑事司法裁判信息、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整合汇总,形成任职限制数据库,在登记注册环节实现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目前,已锁定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62万名,限制全国278万名“老赖”在企业任职,锁定犯罪记录人员超过6万名。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在税收征管、社保登记、报关企业资格审查、反贪案件查办、购房资格审核、海外人才评审及电力、规划行业监管等领域广泛应用企业信用信息,对失信主体的震慑作用效果凸显。如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明确规定了在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查询相关部门意见,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逐步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近期,按照国务院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北京市工商局牵头拟定了加强北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第二阶段行动计划,计划在未来3年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将企业信用信息网建成统一市场监管的基础网、全市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示范网,形成以信用监管为依托,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在完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方面,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提高信用信息归集效率,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范围。重点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网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系统架构,完善系统功能,整合各类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归集机制,明确信息归集的方式和期限,确定信息管理职责,要求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10日内归集入网,即时归集数量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30%;进一步扩大信息归集范围,按照商事制度改革要求,将随机抽查结果、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其他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主体“黑名单”信息及时归集入网。
在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方面,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公示范围,促进信用信息集中公示。强调各部门要依法全面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明确要求建立信用信息统一公示渠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在加强信用信息应用方面,进一步健全信用惩戒激励机制,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要求各部门研究制定针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措施,鼓励区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应用信用信息进行社会治理,加强风险防控,同时提出将企业信用信息网建成统一市场监管的信息平台,探索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联合随机抽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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