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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建设中严重失信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2016-11-11 09:24:43 来源:厦门日报
 昨日,市规划委主任助理肖铭做客市政府在线访谈,权威解读日前出台的《厦门市城乡规划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昨日,市规划委主任助理肖铭做客市政府在线访谈,权威解读日前出台的《厦门市城乡规划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今年10月1日起,《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在本市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建设、设计、测绘等单位(以下简称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录入、公布和监管均在《管理办法》的适用行列之中。信用信息由基本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构成,根据违法情节轻重程度还将不良信用信息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

其中,以下四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建设工程未经竣工规划核实而交付使用的;以贿赂、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规划许可或通过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的;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擅自改变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被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并被城乡规划部门认定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

“一年内有三次一般失信行为或一年内有一次严重失信行为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把其记录在黑名单之列。”肖铭说,对于市场主体的不同行为,《管理办法》中均赏罚分明,被认定为良好信用信息且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减少检查频次,提供便利服务化;对列入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的建设项目要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并每件必查;被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将被推送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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