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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016-12-07 09:28:08 来源:乌海市人民政府
自本月初起,乌海市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并通过“信用乌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职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还将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此举表明,乌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自本月初起,乌海市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并通过“信用乌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职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还将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此举表明,乌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目前,乌海市已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企业节能任务完成情况及建筑企业信用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保信用评级、纳税、经营情况,企业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文书履行情况等九类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通过发布诚信“红黑名单”,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推动建立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截至目前,乌海市共有256家企业列入诚信“红名单”,986家企业及个人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已通过“信用乌海”网站对外发布。

2015年9月及2016年5月,乌海市两次召开“红黑名单”新闻发布会,将列入诚信“红名单”的256家企业和列入诚信“黑名单”的643家企业及个人通过媒体对外发布。

乌海市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建立嘉许制度,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出台对诚实守信者的优待政策;对失信违法者依法实施惩戒,在其乘坐飞机、高铁、动车及购买不动产,转让、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开采矿权,办理贷款、信用卡及在企业中出任职务时均予以限制;在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予以公示,限制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或出境,若违反限制消费令,则处罚力度加大,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4年11月,乌海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两年来,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要求,高度重视诚信制度化建设工作,在制度建立、平台建设、信息共享、奖惩机制、诚信宣传等关键环节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乌海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乌海市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诚信“红黑名单”及奖惩制度(试行)》等一系列文件,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2015年,乌海市利用“政务云中心”技术和资源,建成了政务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开通了“信用乌海”网站,为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大众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和应用服务。

网站累计对外公示信用主体信息39852条,用户访问量达18000余次,其中,“红黑名单”与“双公示”累计查询量达8400余次,大大增加了公众对社会诚信的关注度。

按照“先增量后存量、先简单后疑难”的总体思路,目前,全市116个部门开通了135个双公示报送账户,累计公示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数据936条,同时向“信用内蒙古”网站报送,并实现常态化更新。与此同时,代码建设也在稳步推进,截至目前,企业存量主体代码7158个已全部完成转换,转换率为100%,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正在推进;党政群团新赋码65个,市属事业单位旧码转换135个,转换率为100%;社会组织新赋码49个,旧码转换240个,转换率为79.5%。

乌海市强化部门联动,形成联合奖惩机制,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国土局等9个部门负责人签署了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备忘录,形成联合奖惩机制。机制形成以来,市国土资源局配合法院办理矿业权冻结5宗,一家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未能参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通过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了极大震慑,截至目前,已有110个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其中自然人86人,法人24家)。今年5月,市市场监管委与36家相关单位签署了《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推进了政府各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工作。

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教育

2015年以来,乌海市多家单位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50余次,市经信委举办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培训班,开展了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市市场监管委开展了“质量第一”、“百城万店无假货”、“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等活动;市商务局推进“先行赔付“、“无理由退换货”等增信服务以及“诚信兴商月”活动;市卫计委开展了“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三级服务承诺”;市热力公司公开24小时监督电话,这些活动和举措推动了生产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窗口服务单位等建立完善长效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

今年10月13日,乌海市召开了201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通报了乌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新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全市9家诚信企业、9家诚信商户、16名诚信个人进行了表彰。乌海市力争通过榜样的力量,引领和带动更多的企业、商户和个人进入诚信的行列。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根据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数据显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乌海市的城市综合信用指数为71.63,在259个地级市中排名第54。另外,按不同规模分段信用排名,乌海市在92个GDP为1000亿元以下规模的城市中排名第16,在17个人口规模100万以下城市中排名第1。综合报告指出,乌海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显著,在全国地级市中处于相对领先位置,在互联网上有较为突出的优良信息。今年,乌海市被列入国家第二批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乌海市仍有许多问题和不足,今后,乌海市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围绕以下三大方面开展。

以平台为抓手,推进信用数据资源互通共享。乌海市将建立科学、便于操作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统一的信息采集模板,增强信息归集和服务功能,提升政府信息资源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促进标准化建设,加强政务信用信息和数据资源开放,强化法人库、人口库功能建设;建立数据更新、校核机制,保障资源库中数据的及时、准确,完善数据库的权限管理、运维工作;探索信用大数据交易,促进信用信息整合利用、跨平台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数据统一共享交换的全覆盖。

以数据为支撑,增强信用服务供给应用能力。乌海市将优化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环境,加强监管自律;鼓励大数据信用产品、模式和应用创新,培育信用服务骨干企业;以政府为主导,着力推进信用产品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带动全社会提高对信用产品的有效需求,为信用产品的培育发展创造良好条件;鼓励社会成员在市场交易和社会交往中应用信用产品,在重点领域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补贴的方式降低社会成员应用信用产品的成本,以更好地推广应用信用产品。

以联动为关键,完善社会精准监管重点领域。乌海市将引进第三方征信机构,加强政企共建、政社协同,统一公示企业信用信息,预警企业不正当行为,提升政府决策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提高监管和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推动信用应用与市场监管、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产活动等广泛融合,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嵌入到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的流程中,渗透到重点领域的监管、服务环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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