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信用工作 > 正文
分享到:
    
共筑诚信社会 四川启动惩戒税收违法专项行动
2017-05-18 09:45:59 来源:四川网络广播电视台
让特定违法对象不仅仅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还要给其企业信誉、个人名誉甚至商业机遇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从而约束、规范纳税人的各类涉税行为。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而依法诚信纳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象征。5月15日,四川省地税局举行了“惩戒税收违法、共筑诚信社会”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从5月起四川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惩戒税收违法、共筑诚信社会”专项行动,进一步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完善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和联合惩戒制度。

记者从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上了解到,此次专项行为主要针对在税务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特定对象,对其实施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和联合惩戒措施。

所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是指,对于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偷税金额100万元以上,逃避追缴欠税100万元以上的,骗税、抗税 、虚开增值税以及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等符合公告标准的案件。

据介绍,对于在税务稽查过程中发现的上述特定对象,税务机关首先将其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并在地税机关门户网站、相关新闻媒体等平台予以公告曝光。同时,定期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向34个合作部门和单位提供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当事人信息。相关部门和单位收到相关名单后,根据国家有关部委事前签署的约定,对其实施阻止出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如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和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金融机构融资授信,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依法依规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对失信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强化外汇管理,限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限制获得认证证书等一系列共28项联合惩戒措施。

四川省地税局稽查局局长龚勇兵说到:通过上述多领域、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发挥‘组合拳’的威力,让特定违法对象不仅仅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还要给其企业信誉、个人名誉甚至商业机遇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从而约束、规范纳税人的各类涉税行为。

据了解,2016年,四川省地税稽查系统共检查企业9872户,累计查补收入73.07亿元,处以罚款1.77亿元,加收滞纳金1.23亿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