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从四川省工商局了解到,四川省工商局发出提醒:按照《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规定,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办理相关业务须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证照不再有效。
据四川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负责人介绍,自2015年9月25日起,四川省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即整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随着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2016年9月25日起四川省先于全国全面推行企业“五证合一”登记改革,即在“三证合一”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再办理“五证合一”,由工商部门将企业相关信息发送至人社和统计等部门。改革设立了过渡期,明确2017年12月31日前,原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企业办理相关业务须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也就是说,在2015年9月25日以前设立登记,且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企业(包括部分地区试点发出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须在2017年底以前申请换领营业执照。申请换照需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登记表;联络员信息;财务负责人信息;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若相关证书尚未办理,需要出具未办理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若证照遗失,需提供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另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须按程序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方可换照。
据悉,目前四川省已发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99万份。四川省工商局再次提醒,距离换照截止时间还剩7个月,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要合理安排时间,及时换照,以免影响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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