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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地税联合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2017-05-27 09:33:1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将坚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对ABCD级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加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增值应用,激励纳税人全面提升诚信纳税意识,有效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内蒙古国税局、地税局不断巩固国地税合作成果,联合开展了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成功评价纳税人88893户,其中A级纳税人1116户,占比1.26%;B级纳税人59250户,占66.65%;C级纳税人21683户,占24.39%;D级纳税人6844户,占7.70%。评价结果显示,B级纳税人同比增加2.59%;C级降低4.36%,B级纳税人增加和C级纳税人减少,说明内蒙古自治区整体纳税信用环境良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已显成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精神,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将坚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对ABCD级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加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增值应用,激励纳税人全面提升诚信纳税意识,有效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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