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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会信用制度 完善市场监管法制体系
2017-06-06 09:17:20 来源:中山商报
规范了守信公示、失信曝光的程序和机制;通过网络主平台定期发布专项领域 “红黑榜”信息,依法贯彻奖惩实施细则,全面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舆论环境,开创社会信用法制建设新局面。

作为 “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和“市场监管法制体系建设”的“两建”制度建设工作的牵头单位,近年,广东省中山市法制局坚持以“五统筹”的工作措施积极推进 “两建”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引领“两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早在2015 年12 月,《中山市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山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宣告实施,“信用中山”官方网站也在那一年宣告试运行,规范了守信公示、失信曝光的程序和机制;通过网络主平台定期发布专项领域 “红黑榜”信息,依法贯彻奖惩实施细则,全面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舆论环境,开创社会信用法制建设新局面。

案例

依法实施诚信红黑榜:

法制建设创新成果,依法奖惩便民利民

2015年12月,《中山市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山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宣告实施。同年,“信用中山”官方网站宣告上线试运行。

依法发布“红黑榜”信用信息内容,包括产品质量安全、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农资管理和农业工程建设、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教育体育发展、科技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组织信用情况、服务行业社会主体信用情况、市容环境卫生、企业合同履行、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旅游行业、交通运输、产业扶持、文化娱乐、流动人口、公益事业、中介服务;税收征收等。

截至今年3月,中山市“信用中山”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有23个部门公布了47项诚信“红黑榜”与联合奖惩实施细则。

据介绍,企业和个人如果被列入红榜,可以以“纳税信用”换取“信用额度”;如果被列入“黑榜”,将被执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甚至清理出市场。“红黑榜”的曝光期长达3年,上“黑榜”的企业和个人积极纠错,可依法申请“下榜”。

此外,中山还积极搭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至目前,中山市已经采集50个部门约1.4亿条信用数据,数据涵盖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重点人群等。全面统筹,确保成效
统筹“两建”文件制定修改计划确保“两建”各项政策制度构建

据介绍,按照中山市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中山市法制局负责统筹制定年度“两建”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划。

自2013年起,中山市法制局在每年年初向全市各部门发出征集意见,对收集的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制定“两建”制度修改计划,报中山市政府审定。

同时,中山市法制局督促指导责任单位,落实“两建”制度制定工作。截至目前,中山市制定出台《中山市中介超市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举报交通运输“非法营运”奖励办法》等“两建”文件28件,修改《中山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两建”文件22件。

2015年,中山市以26个行业领域的专项榜单为切入点,率先出台《中山市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以实施联合惩戒为目标的《中山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暂行办法》,有效推进中山市信用建设规范化、长效化。

为配合两个《办法》的实施,中山市各部门已陆续出台《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细则》等实施性文件47件,确保中山市各关键领域的信用建设,通过诚信“红黑榜”公布、实施联合惩戒取得实效。

统筹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

确保“两建”管理高效化

2015年,中山市法制局启用新建成的“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实现“两建”制度统计、云数据库管理、有效期管理、公众查询等功能,一改“两建”文件审核审查的传统纸质和手工模式。

新措施充分运用了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方式,通过对市场监管和社会信用类文件的专项清理和系统清理,确保全市“两建”制度实效性。

新系统还开通了社会公众“一键查询”功能,实现规范性文件效力实时查询服务和“两建”文件合法性公众监督。

截至目前,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已容纳全市有效文件2122件和无效文件1583件。

统筹完善公众参与程序

确保“两建”建设阳光化

“两建”制度建设,是一个开放、民主的程序,需要引入社会公众参与,尊重民意,广纳民智。
中山市法制局在“两建”制定建设中,严把公众参与关,明确在各单位报送审核审查材料中必须有征求公众意见的材料。起草部门除了需要向各部门、镇区征求意见外,同时应将制度草案通过网站、报纸、新兴媒体等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

据介绍,起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两建”制度,起草部门应当对规范性文件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或者拟规范的主要措施等内容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

对文件内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且该专业性、技术性内容存在重大分歧意见,或者行政管理措施需要成本效益分析,应当组织专家咨询论证会听取意见。对于未按要求征求公众意见、论证听证的,将送审材料退回送审部门补充完善程序,确保“两建”制度建设民主化、科学化、阳光化。
统筹部署全市行政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消除不适应“两建”的文件

中山市法制局组织各有关单位和镇区,对自1989年建立地级市以来至2013年全市发布有效的行政文件进行了清理,涉及文件4502件,纳入清理范围2966件。该措施促进了规制统一,形成文件适用“正面清单”,确保消除不适应“两建”工作的行政文件,为“两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015年2月,中山市政府印发《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中府[2015]13号)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中府函[2015]120号),决定对《中山市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中府[2006]40号)等622件市政府及市属部门文件予以废止,对《中山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中府[2004]116号)等588件市政府及市属部门文件予以保留;对《中山市民办学校管理办法(试行)》(中府[2004]70号)等216件市政府及市属部门文件修改后重新公布执行;同意各镇区废止文件879件,保留文件573件,修改文件88件。

统筹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试点确保“两建”建设再上新台阶

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工作部署,中山市被列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市”。

对此,中山市法制局拟定了《中山市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包括《中山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规范性文件审查标准》、《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程序指引》、《关于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拟写的指导意见》等配套制度,经中山市政府审定后印发。

方案及制度的出台,基本形成了“职权清晰、审查严格、程序规范、权责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两建”制度建设以此为契机,不断创新审核审查机制,确保“两建”制度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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