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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打造信用平台 完善制度建设
2017-06-06 09:57:17 来源:榆林日报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榆林市和有关部门联合签署的一系列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

为加快推进陕西省榆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榆林市工信局、信用办(市联合征信中心)将立足职能、脚踏实地,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按照陕西省信用信息交换目录和标准建设,满足与省级信用信息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信用信息及时报送和数据共享,完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将依托榆林市政务云平台的基础设施条件,力争在2017年上半年基本建成,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满足榆林市直机关、各县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和专题应用服务需求。

健全组织体系、完善政策规范。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强化信用建设牵头部门和工作机构职责,切实加强对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内部信用建设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处(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员,加强协同配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完成《榆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出台《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印发《榆林市信用体系建设联络员制度》《榆林市市级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指导目录》等文件。

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积极督促各有关部门全面接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确保能够及时报送、接收、查询和使用信用信息,实现信用数据报送全面突破。持续做好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的报送和更新工作,年内实现全省各类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分类监管、检查抽查、红黑名单、审判执行等信用信息全归集,法人(组织)和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全覆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零遗漏。

完善落实信用联合激励惩戒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榆林市和有关部门联合签署的一系列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按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上网公示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制度等有关规定,全面建立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依托省信用信息平台、“信用陕西”网站和即将建成的市级信用平台实现各领域信用“红黑名单”信息共享和常态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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