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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唯一信用立法研究主题学术机构成立
2017-07-24 08:38:01 来源:中宏网
当前中国的信用立法还比较滞后。同时,由于社会信用立法涉及范围较广,政务诚信、司法公信的制度设计以及如何用立法规范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使用等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实现信用信息的公开与个人隐私保护的平衡也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记者从首都师范大学获悉,目前国内唯一以信用立法为研究主题的学术机构——“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近日举行了成立仪式。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龚繁荣、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交商事司司长张建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律司司长杨晓山、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罗艳君,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文华教授等14位学术顾问及中心成员、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企事业单位等70余人出席了会议。

据悉,为应对时代对信用立法的需求,首都师范大学在整合校内外学术力量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组织成立了“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中心聘请了包括伦理学、法学、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哲学等与信用立法相关学科的国内顶尖学者担任学术顾问。

成立仪式上,专家们一致认为:当前中国的信用立法还比较滞后。同时,由于社会信用立法涉及范围较广,政务诚信、司法公信的制度设计以及如何用立法规范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使用等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实现信用信息的公开与个人隐私保护的平衡也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他们认为,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的成立契合了时代的需求,希望中心能够借鉴国际经验,立足中国国情,提出和找到解决上述问题的方案和办法,为中国的信用立法提供智力支持。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李聚合发言认为,当前在社会信用立法的时机尚不成熟的情形下,应首先推动公共信用信息的立法,对公共信用信息的产生、归集、共享、使用、监督和管理等作出规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史际春认为,作为一种社会伦理,社会主体信用的养成,应通过国家建立并形成的有效机制,使守信者得到激励、失信者受到制约才能实现。

中国市场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主任林钧跃在演讲中系统分析了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信用立法体系,并就中国未来的信用立法框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章政认为,在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的概念应予发展。同时,社会越发达,隐私权越应受到重视,我们不能以牺牲个人隐私来换取社会的进步。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吴晶妹认为,信用立法要以公平和信任为原则,并提出了制定信用行政监督法、全民正义诚信法和统一信用法的建议。

北京金桐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广文认为在互联网时代,应该运用大数据的手段和互联网的思维,特别是人工智能的技术,把农耕文明和工业文明的有价值的内容实现有机的融合。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王伟就中国信用立法的体系与规则创新发表了意见,他认为未来的社会信用法应该是社会信用建设的基本法,它的长远目标是通过某些制度化的机制,促进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合作,直接目标则是促进社会信用建设的法治化。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王淑芹认为,现代社会法治代替不了道德的教化,中国的诚信建设模式应采取德法共治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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