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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四项举措加强法律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
2017-07-25 09:52:52 来源:西楚网
为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江苏省宿迁市司法局借助宿迁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契机,深入组织实施法律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法律服务业务信用监管,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服务。

近年来,为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江苏省宿迁市司法局借助宿迁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契机,深入组织实施法律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法律服务业务信用监管,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建立和完善信用数据库。宿迁市司法局作为宿迁市第一批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单位,明确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5个行业为重点,以律师、公证员等2类人群为重点,建立社会组织及个人的诚信记录数据库和信息动态记录、诚信公示、失信惩戒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公信力,确保2017年底前披露率达80%以上。

二是探索和推进“三大平台”无缝对接。在宿迁市司法行政网站设立 “信用承诺网上公示”专题专栏,与省司法厅、宿迁市政务服务云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公布法律服务业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实时同步。下一步,该局将在此基础上,探索与宿迁市公共信用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解决提供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是加强和改进信用监管工作。强化法律服务市场整顿,严格资格认定与市场准入,强化对注册、法定年检等环节的监管。建立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档案,完善执业诚信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公示。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有诉必查、有诉必复、违规必究,坚决杜绝出具虚假报告、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法律服务业信用水平和公信度。

四是加强和落实信用评定结果应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信用信息社会监督,对评为失信的法律服务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宿迁市司法行政网站和信用宿迁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原监管计划的基础上相应增加监管频次,严重的还要进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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