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信用工作 > 正文
分享到:
    
周民: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将受多方联合惩戒
2017-11-06 09:16:58 来源:《中国信用》
周民强调,下一步,国家信息中心将把这些名单以及一批重点关注名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分领域推送至各部门,为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提供参考;分区域推送至各地方,请地方协助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分类别推送至有关社会征信机构,为实施社会性和市场性的惩戒与约束提供支撑。

10月31日,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周民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双11”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媒体通气会上表示,日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各部门提供的不同领域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进行了筛选和跨领域的交叉比对,为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失信专项治理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和基础保障。

截至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与42个部委和32个省级平台实现联接,归集信用信息107亿条。其中,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的不同领域严重失信名单息约1220万条,包括:由最高法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628万条、国家工商总局提供的“吊销企业名单”信息590万条、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息3000余条、海关总署提供的“海关失信企业”信息近5000条,证监会提供的“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信息7000余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供的“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信息69条、国家发改委提供的“涉金融黑名单”信息583条、质检总局提供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管理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和“严重质量失信企业”信息共17条,交通运输部提供的“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信息141条,国家统计局提供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46条,以及反炒信联盟提供的“刷单炒信失信名单”信息311条。以上信息由各部门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提供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定期进行更新。

周民指出,根据各部门目前已经签署的28个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的精神及要求,落实此次 “双11”电子商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署,我们对以上各领域由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黑名单信息进行了筛选。结果显示,失信记录完整,并且企业名称里含有“电子商务”字样的黑名单企业共有6440家。其中,被高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639家,被工商列入“吊销企业名单”的有5841家,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有3家,被海关列入“失信企业”的有6家。经比对,有49家企业存在多领域严重失信问题,同时在高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工商的“吊销企业名单”中。以上6440家企业被列入“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国家信息中心已分批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发改委官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国信用》杂志等渠道同步公示,供社会各界参考使用。

周民强调,下一步,国家信息中心将把这些名单以及一批重点关注名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分领域推送至各部门,为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提供参考;分区域推送至各地方,请地方协助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分类别推送至有关社会征信机构,为实施社会性和市场性的惩戒与约束提供支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