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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用户用电失信记录正式纳入征信系统
2017-11-22 08:32:13 来源:山西日报
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获悉,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订《征信系统共享商务信用合作协议》,正式将山西省用电客户失信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平台系统,并通过该系统与有关部门实现共享。这就意味着,如果用户不当用电,将影响个人信用。

1120日,记者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获悉,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订《征信系统共享商务信用合作协议》,正式将山西省用电客户失信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平台系统,并通过该系统与有关部门实现共享。这就意味着,如果用户不当用电,将影响个人信用。

据了解,此次纳入的信息主要为企业及个人在用电过程中发生的窃电、违约用电、恶意拖欠电费行为。一旦客户存在上述失信行为,国网山西电力就会进行详细登记,并将失信记录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平台系统。失信记录将作为金融机构联合惩戒的重要参考依据,直接影响用户信用评级、贷款等方面活动。

山西省电力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此次合作协议的实施对象是与供电部门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企业或个人。失信记录主要包括大工业用电客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客户经多次催缴,逾期未缴清电费的;居民客户经多次催缴,逾期未缴纳电费超过3次及以上的;存在窃电或违约用电等失信行为的,这其中包括最近12个月内存在窃电行为、且追补电费和收取违约金总金额超3万元以上的窃电用户,最近12个月内存在违约用电行为、且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费总金额超5万元以上的违约用户,最近12个月内窃电或违约用电累计行为次数达到两次及以上的用户,存在窃电及违约用电行为、且被查处后一个月内拒不配合改正,未缴纳相关费用的用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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