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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产生很大震慑力
2017-11-23 09:32: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限制失信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17万余人。这些措施产生了很大的震慑力,有超过百万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1115日谈及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透露称,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共限制870万人次购买机票,340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失信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17万余人。这些措施产生了很大的震慑力,有超过百万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图为济南火车站广场大屏幕24小时循环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督促“老赖”履行法律义务(中新社记者 张勇 摄)

孟祥1115日在接受网络访谈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黑名单”指的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针对实践中,采用各种手段转移、隐匿财产,逃避、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将其纳入到失信名单,再联合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纳入“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不断压缩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让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截至目前,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80多万人次。2014年初,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中央文明办等八部门共同签署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开始对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最有效的措施就是限制失信人高消费,主要是限制出行。

为进一步扩大联合惩戒范围,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拓展了多项联合惩戒措施。目前,已经实际运行的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动车组一等座,纳入征信系统,限制办理贷款、信用卡,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孟祥说,去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该文件。《意见》规定了11100多项具体惩戒措施,实现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多层面限制。结合中央文件要求,各地、各单位、部门也将一些特殊主体纳入失信名单进行联合惩戒,比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等,部分人员因失信受到开除、撤职、降级等处分,有关资格受到影响,被取消招录、晋升或是被罢免。

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共限制870万人次购买机票,340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失信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17万余人。这些措施的采取,产生了很大的震慑力,有超过百万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此外,孟祥还表示,为了扩大影响,各地法院也尝试用各种形式对失信人进行曝光。我们还把黑名单推送到“信用中国”网站,现在“信用中国”网站,这部分信息已经成为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党中央也高度重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工作,今年9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联合下发《关于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推广江西“法媒银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经验做法,要求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平台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文明单位、文明家庭评比,“两代表一委员”候选资格审查等工作中,对被纳入失信名单的候选单位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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